乡镇真是一个神奇的存在,因为体制有时就像一根甘蔗,它除了根部和头部,其他部分都比较中规中矩,甜度竟较为一致。
可能这个比喻很不恰当,但作为底部的乡镇,确实是一个具有特色的行政机关,虽然很小,但是各种办公室能机构齐全。
貌似,县城任何一个单位,在乡镇都能找出与之对应的对接人,即便像城管局这样颇具特色的单位在乡镇都有业务往来。
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的职能下移,但是乡镇就像是一个“垃圾桶”,什么糟心事烦心事都往桶里扔,难得的是乡镇还来者不拒。
如果是普通百姓,可能会误以为县城里的科局要比乡镇级别高,其实也怨不了普通群众,甚至乡镇干部都认为低“局“一等。
出现以上现象,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乡镇没有对应的执法权限,二是属地管理责任近些年已经深入人心,这儿就不展开。
还是聚焦到乡镇的管理权限上来,乡镇的工作方式为什么会五花八门,有些乡镇吃饭不需要钱,公积金还高,而有些乡镇吃饭要钱且饭菜难以下咽,都是管理所致。
一、从管理者的级别来说。
一般说来,乡镇有三位正科级领导,其中的人大主席暂时忽略不计,甚至在排序中还不如副书记,其实也可以这样去理解,因为乡镇人大主席不属于党委班子成员。
剩下的就是书记和乡镇长,虽然一个领导党的全面工作,一个负责政府的全面工作,但是在党内,镇长一般是副书记,所以在乡镇党委会上一切得以书记为核心。
二、从管理者的对象来说。
工作的单位叫作某某乡镇人民政府,貌似大家都是政府的人,其实体制内很少不是党员的,是党员就得受党委书记辖制 。
单位对外是承担责任的,对内要接受党的领导,简单来说,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人事组织权力都集中在党委,不在政府。
三、从管理者的权限来说。
在乡镇内部,除了镇长的分工有规定外,其他人的分工全凭书记的判断,要你分管护林防火就防火,要你负责宣传就宣传。
至于镇直单位,一般都所谓的正股级,也就是无品的干部,本身权限就有限,很多是会给副科们面子,但是公安派出所这样超然的存在,一般只会认可书记的面子。
四、从管理者的前途来说。
除书记和镇长外,没有人能够进入到副县岗位,没有书记经历的副县比较少见,有乡镇书记的才是常规操作,基层副处级是非常牛的,尽管它已经到了天花板板上。
乡镇长一般也是以任职书记为目标,因为自己没有特殊情况,是无法和书记正刚,正是因为镇长的配合,乡镇书记的权力得到了加强和拥护,最后就只有一个领导。
其他级别的单位,一般也只有一个核心,只是看单位大小、事务繁忙程度,才能确定是否与乡镇一样,有且只有一个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