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市政府组成部门:市应急局。

哩哩小鱼 2025-01-12 09:06:43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遵义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陈永 公开电话:0851-28684555 办公时间:08:3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单位网址:http://yjj.zunyi.gov.cn/ 单位地址:遵义市市级行政办公中心 邮政编码:563000 监督投诉 信息公开监督电话:0851-28684555 主要职责: 遵义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保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煤矿除外,下同)。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遵义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按要求牵头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省、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政府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遵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市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拟订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规划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的决策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省内跨区域交流和应急救援。   (十七)负责防震减灾工作,贯彻执行地震法规;宣传防震 减灾科普知识;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预防工作。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责调整。   1.将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原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的应急管理职责,市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职责,市民政局的救灾职责,原市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市科学技术局的防震减灾职责,原市农业委员会的草原防火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等相关职责,以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减灾委员会、森林防火指挥部等划入市应急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收回机关。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市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四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⑴市应急局负责编制遵义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遵义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建立与国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省和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种灾害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落实国家、省应急指挥机构和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要求。   ⑵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遵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⑶市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遵义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遵义市重要江河湖泊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⑷市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遵义市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防、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⑸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市应急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职责。   ⑴市应急局负责向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运用中央救灾物资,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并组织调出。   ⑵市应急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指导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承担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   3.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局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市应急管理局所属市减灾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承担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市减灾中心(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物资调出。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机关文电、机要、会务、督查、建议、文书档案、提案、党务政务公开、机关后勤、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牵头负责局机关禁毒、反恐、信访维稳、综治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信息上传、发布统计、板块管理、版面修改等建设、维护及更新。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团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人:杨雷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B区503 联系电话:0851-28684555;0851-28682065 (二)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非药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负责人:居炼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2号楼339 联系电话:0851-28637322 (三)安全生产基础科 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 负责人:熊伟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2号楼338 联系电话:0851-28687322 (四)政策法规宣教科 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机关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工作。 负责人:段尧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C区720 联系电话:0851-28687712 (五)应急指挥调度和科技信息化科(应急指挥中心) 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承担市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牵头负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企业“双控”体系建设和维护;牵头组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六级六覆盖”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并对各地和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评估认证机制,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负责执法装备的购置、管理;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遵义市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相应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遵义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承担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国内、国际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遵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参与火灾扑救工作和应急救援抢险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信息(事故)收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人:王银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B区603 联系电话:0851-27615969 (六)防灾减灾救灾科 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修订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领域相关制度、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推动落实、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按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灾情调查评估工作。监督、指导、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震减灾工作重大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开展地震法规的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负责本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中央和省下拨、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市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具体承担自然灾害信息(事故)收集、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负责人:唐远龙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B区605 联系电话:0851-27615795 (七)行政审批科 负责权限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权限内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负责安全培训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 负责人:张敏 办公地点: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51-28225449 (八)安委办工作科 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承担市安委会文电、机要、会务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筹备召开重要会议;编制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安全生产形势会商研判和调查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工作措施建议;负责统筹协调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联系、督促、指导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约谈、督办等。 负责人:全显德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C区727 联系电话:0851-28650922 (九)综合监管科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安全生产信息(事故)收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企业“双控”体系运用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煤矿、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公路、水运、铁路、农机渔业、教育、林业、旅游、特种设备、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负责人:陶正嘉 办公地点:市级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C区729 联系电话:0851-28867077 直属机构: 遵义市综合风险监测预警服务中心 遵义市综合风险监测预警服务中心,为遵义市应急管理局所属财政预算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设主任1 名(七级管理岗位)、副主任2名(八级管理岗位)。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全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总体规划;承担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全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制机制;承担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维护和应用相关工作;承担监测预警信息分析研判、信息发布、跟踪处置;督促指导全市城市生命线工程、公共安全、生产安全、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协调指导各行业领域数据对接、应用等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有关技术工作;承担自然灾害信息采集、整理汇总、分析研判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预警信息发布、舆情应对、科学普及有关事务工作;为市政府应急处置决策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遵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遵义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遵义市应急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34名,其中管理人员26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设支队长1名(六级管理岗位)、政委1名(六级管理岗位)、副支队长2名(七级管理岗位);内设综合科,一、二、三、四、五大队,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七八级管理岗位)15名。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统筹做好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业务范围: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政策措施、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立案工作,依法行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尾矿库(含赤泥库、磷石膏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承担新蒲新区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有关跨区域和重大复杂案件;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含防震减灾)工作;配合开展较大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遵义市防震减灾中心 遵义市防震减灾中心(遵义市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遵义市地震台),为市应急管理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事业编制数10名(其中:拟设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设主任1名(七级职员),副主任2名(八级职员)。 (二)宗旨:为地震预测、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三)业务范围:承担灾害监测预警、灾情信息收集、处理、汇总、发布等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综合防灾减灾政策措施、规划等,开展减灾救灾政策理论研究,向社会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承担灾情管理信息系统、防灾减灾综合数据库的建设和维护等技术应用推广;承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减灾备灾、应急救援物资管理等工作;承担减灾救灾宣传与相关业务培训等;承担全市及临近地区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参与制定辖区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地震预报意见;承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协助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承担辖区地震灾害预测、震情和灾情速报,协同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承担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参与地震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遵义市应急救援中心 遵义市应急救援中心,为遵义市应急管理局所属财政预算管理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设主任1 名(七级管理岗位)、副主任2名(八级管理岗位)。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  旨:为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 业务范围: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承担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研判、编辑报告工作;协助全市的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协助调度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协助开展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应急救援演练;承担全市消防、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火等应急救援技术保障;承担应急救援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应急管理和救援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推广;协助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