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有一篇文章最后不是写到,我可能马上要从小区业主群被踢出来了嘛,说是16号踢人,昨天下午三点多,我真的准时被踢了。
事情是这样的。
周一下午17点多,署名社区的工作人员发了个通知,说社区将于11月16日把未备注的人员移出该群!!!所谓备注是写明房号和名字。
嗯,三个惊叹号。(另外,移出“该群”,我认为是病句,应该叫此群吧。)
我说过,每个人的敏感点不一样,比如我,就对来自社区的这三个惊叹号很不适,就说了一句:你的惊叹号实在让人很惊叹呢。
这个群是业主中一个热心的大姐拉的,群主也是她。我以为就是业主们日常事务交流群,不知道为啥成了社区的群。而且社区对业主像领导发通知一样。
我说能否说明每个人必须实名才能留群的理由,看看大家能不能接受,背后的核心点是:这个群是业主交流群呢还是社区管理我们的群。
无人应答。
我在群里交流不多,主要是提醒养狗,噪音的事。还有就是停电停水信息。
但三个像班主任一样的惊叹号勾起了我的讲理欲,我问注明房号和姓名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要证明是否本期业主,进群前做一个确认就好,事实上物业和管家我们彼此都有微信,又为什么强制要求标明业主更多的个人信息呢?在明明物业找得到谁是谁的情况下,非要在一个几百人的大群里做这种要求,就是理念上,管理代替了交流,我个人表示不认同。毕竟每个人对隐私和露面的程度感受不一样。当然,群主是热心大姐,她有权按建群的初衷设定群规,我表示尊重,如果我因此被踢,也接受被踢的结果。
我说了以后,群里分成了两派,一派是支持我的,同认为这是一个业主交流群,社区的人应该退出。另一种认为我矫情吧,看我不顺眼。
不顺眼的原因就是异类呗,有人说,如果都像我这样不备注房号,大家就不知道在和哪位邻居说话了。还有人有人说要么大家都不注明,要么大家都不注明,否则,注明的人觉得自己在明处,别人在暗处,不自在。
还有人故意把自己的群名改成我一模一样,要让我感受一下,大家都叫一个名字会有什么后果。
唉,我只好就这几个问题梳理一下逻辑这回事了,但事实证明相当一部分人是听不懂也在说什么的,他们只是讨厌思维方式和他们不同的人。
针对第一个问题,我说,如果没有发生事件关联,我个人认为确实没必要一定要知道跟您对话的是哪个房号的邻居。比如我说装修能否按规定时间来,具体哪一家违规我直接私下告诉管家和物业就可以了,没必要在群里说。如果讨论的是噪音装修几点可以开始,这样公共问题的讨论没必要知道你是哪家邻居。
第二个问题,“要注明都注明,要不注明都不注明”——我认为在不损害别人的前提下,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方式,不用互相参考。你愿意注明可以就注明,也不要因为别人不想注明而觉得吃亏了。你之所以有吃亏的感觉是因为你服从了这个要求,本来你觉得服从没啥,但有人不服从,你就觉得不服从的人是坏人。
第三,故意把名字改成我一样,以说明会导致混乱。我倒认为这很有BBS精神呢!只要大家发表的意见是基于事实和真诚的,叫什么不重要。
有一部分业主认为我在没事找事,既然有群规,标一下怎么了,犟什么呢!
说实在看不下去我这种人了,赶紧把我这样的人踢了算了。
我说,瞧,小将那套来了吧,最喜欢看处决别人。
还有人让我自行退群了断,以免大家尴尬。我说,作为一个观察者,我会留到最后一刻。
热心大姐在这中间给我微信,说这群也不是她的,是在社区的领导下,传达上级指示,政策啥的。意思是她说说是群主,其实还是社区在掌控管理。
但她马上又在群里发了群规,又艾特几个支持我,并也没有标注房号的,提醒他们标注——她是认同社区管理规则的,并认为她是管理者一员。
至此,我觉得已经形成理念上的根本分歧。
社区工作人员后来在群里道歉,说自己语气不好,以后会注意。但其实他们并没有理解,这根本不是语气的问题。后来准时踢人也说明他们并没有因为这场讨论做任何思考和反思。
当时我问了一句话:退出这个群,我们有损失吗?上级指示传达不到,你们要一对一通知,不是更麻烦吗?我以为让大家都在群里是对你们工作的支持,但你们却认为这是业主的福利。
最后我在业主群里发表了一个总结,我说经过这番讨论,梳理清楚了几点。
一、这个群不是群主热心大姐的,是社区的。那为什么要让大姐当群主,你们发强制性通知?
二、社区是从管理而不是交流的角度来定义这个群的。
三、我尊重群主建群的本意,以及认同这个意见的所有群友。我不批评谁,希望大家也不要批评不同意见的人。
四、我接受被踢的结果。
然后,昨天,16号下午3点18分,我就被当时发三个惊叹号后来又道歉的社区人员踢了。
PS:这篇文章基本上是一个流水记录,可以供大学社会学研究生们做田野调查的参考。大家看到在这中间我其实没有任何情绪,只是梳理了目前部分小区业主和社区的互动关系存在方式,以及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理解的差异性。我在精神上已经不那么傲慢了,只区分不同思维的人群,不作评价,所以全程都只是在讲逻辑。
End.
作者:鲁瑾 电台主持人/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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