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84岁老人抢鸡蛋出意外,法院判赔近10万元,网友评论:没毛病

渔夫姜太公 2024-09-26 12:45:28

亲爱的读者,动动您发财的小手,阅读之前先点一下关注吧。​

最近几年,因为媒体上报道的一些广场舞占地盘、公交抢座等纠纷,很多人年轻人对老年人的观感​都不太好。

有人嘲讽说,这些老年人,跳广场舞的时候很精神,跑超市抢便宜菜的时候跑的比年轻人都快,可一到了公交、地铁上,就都成了需要被照顾​的弱者。

以至于民间流传着一些“不是老年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类的话,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

近日,央视《今日说法》报道了一起老年人因在超市排队抢免费鸡蛋而发生意外身亡,超市被判担责一事,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去年9月,四川巴中一家超市开展了一项促销活动,每天前一百名顾客,凭当日任意金额收银小票,可免费领取十个鸡蛋。

这个好消息一出,就引起了市民的追捧,不少中老年人天一亮便守在超市门口,只为抢占这一百个名额,84岁的杨老太也是其中的一员。

当日早上还不到8点,杨老太就与其他数十名顾客出现在超市门外,自发排队等候​超市开门营业。

7时11分,有超市部分工作人员开门做营业准备,由于排队的人流靠门口太近,杨某某被所站队列前面的人群向后推挤仰面倒地,致头部摔伤,经医院抢救,于同月10日宣布临床死亡。

经家属统计,其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16584.1元,双方就赔偿责任无法协商一致,老人家属把超市起诉至南江法院。

法庭审理过程中,超市负责人表示,老人受伤纯属意外,事故发生在开业之前,而且是在外面的公众场所,是个别人不文明的行为导致现场拥挤引发事故。

杨老太应该预见到,自己的年龄太大,在这种场合很容易摔倒,根本不应该参加这样的活动。

超市认为自己没有半点责任,况且事故发生后,他们还以借的名义给了杨某某家人2万元。

而南江法院的法官经过 审理查明,本案中,虽然受害人杨老太排队地点在超市门外且还没有达到超市营业时间,但基于超市地理位置的限制,在超市门外排队的群众其目的就是为了参加超市组织的抢购活动。

而且,之所以在营业时间之前就开始排队,目的也是因为超市组织的本次促销活动仅限前100名消费者享有购物优惠,所以说,杨老太排队的时间和地点​,都是符合常理的。

​在这种情形下,超市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应当能够预料到这类情形的发生,并且做好充分合理的安全保障​业务,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出现。

而对于受害人杨老太来说,已经84岁高龄,按照常理,也应当能够预见参与这种抢购活动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其没有履行应有的注意义务,因此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责任。

最终,法院酌定杨某某死亡的经济损失,由超市方承担30%赔偿责任,即94975.23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计99975.23元,原告林某、林某某(杨某某孙子、孙女)自负70%责任即221608.87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维持原判。

对于这起事件,网友们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有人觉得超市挺冤,也有人认为法院判得很合理,这判决没毛病。

支持超市一方的网友普遍觉得,既然事故发生在超市之外,就不应该由超市负责,责任盲目扩大对于超市来说,是承担了不该承担的损失。

如果依照这个判决结果,以后超市还敢不敢再搞促销,顾客抢东西自己出了事,超市属实不应该赔这个钱。

更多的网友还是支持法院的结论,认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是毋庸置疑的​。

组织好顾客排队有序的进入,也是超市活动的一个环节,并不能因为事发现​场在超市门外和未到营业时间就可能免责。

按照因果关系来判定,顾客排队与超市设置的促销标准有直接的关联,这 也是法院作出​超市担三成责任的关键。

应该说,法院的判决结果有理有据,既考虑到了受害人一方因事故受到的财产和精神损害,也考虑到了超市“受牵连​”的一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也说明,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是超市这类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应尽的法定义务,一旦因这项义务没有做好导致消费者遭受侵害,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特别是一些老年群体和身体不好的人,应该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对周围环境有相应的判断,格外注意好自身的安全。

“不该凑的热闹千万不要去凑!”这种教训不应该总是在事故发生后,才引起大家的重视​。

咱们国人爱凑热闹的习惯由来已久,吃饭喜欢往人多的饭馆里进,马路人只有出点啥事,一会就围满了人。

殊不知,有时候凑热闹,会把自己也给搭进去。

去年南京江宁就发生过这样一起好笑的事情,两辆轿车在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一名骑着电动车的男子路过时看见发生车祸,于是便降低车速想看看热闹。

谁料,男子看热闹入迷了,没有注意到后方有车,一不小心被后面的轿车连人带车给撞翻了。

这下好了,本来想“看热闹”的,结果下一秒自己就成了“热闹”中的一分子。

泸州永宁也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事,当地派出所在街上搞安全检查时,民警意外发现围观群众中一名男子有些眼熟,通过核查确认是盗窃嫌疑人叶某,随即将其抓捕。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嫌疑人这个热闹凑得好,而对于叶某来说,不知道有没有后悔,没事瞎凑啥热闹啊。

应该看到,由于网购的兴起,线下超市受到很大的冲击,利用促销的方式吸引顾客消费,成了很多商家所采用的手段。

而这种促销模式,年轻人兴趣并不大,往往吸引到的是那些中老年人居多,​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是不少。

这起意外事故也进一步给公众带来警示,超市优惠力度再大,也要量力而行,不要为了一点小便宜,就置自身的安全于不顾,那样​真的得不偿失。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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