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公安部部长,刚上任被邓小平严厉批评:问题是下不了手

雅可谈过去 2024-11-28 14:31:04

1983年7月19日,就任三个月的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应约来到邓小平的住处,只见邓小平拿着公安部的报告,开门见山地说:

“公安部这个文件不解决问题。我跟耀邦等同志谈过,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度增加,这种情况很不得人心。为什么打击刑事犯罪搞不起来?在一次政治局会议讨论打击经济犯罪问题,讲到从重从快从严时,有同志冒了一句,说还要搞准。我说,打砸抢的,抢劫的,杀人的,有什么准不准的问题?问题是下不了手!”

小平同志的批评如醍醐灌顶,随后在他老人家的支持下,一场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全面展开,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主持1983年“严打”的刘复之。

刘复之是广东梅州人,生于1917年,来自一个华侨家庭,早年时期的刘复之接受了系统的文化教育,就读期间,刘复之积极追求真理,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宁愿放弃香港舒适安逸的生活,也要前往革命圣地延安,成为共产主义大家庭的一员。

1938年2月,刘复之正式加入中国共产党。

刘复之是一个有文化的年轻人,头脑也非常灵活,受到组织的重点培养,安排给八路军总司令部朱老总做秘书。

当时,八路军总部与地方部队多有往来,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刘复之结识了129师的两位首长刘伯承和邓小平,刘邓见刘复之为人机敏,办事得力,便将刘复之要到自己身边担任秘书,这一决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刘复之的一生。

1941年1月,24岁的刘复之在刘邓身边工作了两年多之后,被调到129师政治部锄奸部工作,这是刘复之政法事业的起点。

据刘复之回忆,当时审查案子的过程和手段比较简单,基本上是靠本人的交代判断事情真伪,缺乏调查取证的过程,以至于在随后的整风运动中,刘复之的一位同事被怀疑有问题,遭到刑讯逼供,这位同事不堪忍受最终选择开枪自杀。

这件事给了刘复之很大的触动,坦言:“不重证据,只信口供,是一种顽症,是一种历史现象。”

新中国成立后,刘复之被安排在公安部门工作,做了十一年的公安部办公厅主任,于1964年升任公安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公安部成为重灾区,数以千计的领导干部受到冲击,被迫中止了工作,甚至被关押审查,刘复之便是其中之一。

“九一三”事件后,刘复之恢复了公安部副部长的职务,却又被卷入一起离奇的公安高层命案中。

1973年10月,公安部部长李震被发现死在公安部机关大院的地下管道中,李震是谢富治的得力助手,领导了公安部的“文化大革命”,他的死震惊了党中央和整个公安部,刘复之成为被怀疑的对象,再次受到关押审查的处理。

当时,刘复之被关押在北京卫戍区监护所的单人牢房里,滑稽的是,刘复之此前曾在这个监所审问过不少人,自己却也被关了进来,据刘复之回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蹲在小屋里,五个月不放风,不洗澡,不换衣,不说话,不准关灯睡觉,不准脸朝墙,不准自由上厕所,身心受到极大折磨、刺激和践踏。”

就这样,刘复之待在单人牢房里足足16个月,以至于1975年患上假性幻听,不得不进行治疗,1977年,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提交报告,中央批准了李震自杀的结论,刘复之成为这起案件的直接受害者。

“文革”结束后,随着老首长邓小平等人的复出,刘复之终于迎来了春暖花开,于1982年被任命为司法部部长,第二年,也就是1983年,刘复之接替赵苍璧正式出任公安部部长。

1988年,刘复之改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成为副国级领导,于1993年卸任退居二线,2013年8月,刘复之病逝于北京,享年9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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