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调整存量房贷时,是把所有存量房贷的利率统一调整至LPR-30bp。但由于大家基于的LPR不同,实际调整到的利率也不同,总共有四种情况:
也就是说,只有到了重定价日,你的存量房贷利率才会调整到3.3%。这个重定价日,就是原来的调息日,贷款合同或者银行APP上都能看到,一年调整一次。
要想享受到最低利率,最多还要等一年,这真是有点折磨人。不过,从明天起,规则要变了。
今天,各大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其中一个重要规定是: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还可以保持为一年。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这意味着,如果未来贷款利率下行,那么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以更早地享受到低利率;如果未来利率上涨,那么将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高利率就会更晚一些。
我个人判断,我国未来将长期保持利率下行的趋势。因此建议所有存量房贷的贷款人,立即向银行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直接调整至三个月,这样你将可以尽早享受到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这个政策太好了,我的调利率时间是每年7月,这次好了!
说是11月1号,今天问邮储了,人家说7号才可以开始申请,我们五号就扣月供了
打发乞丐这点调降,贷款金额是直接挂钩高房价基数,这个基数不调整,一切都是空谈
银行不会理睬你
国家真是的干嘛要去银行申请调整,APP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