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公告
NOTICE为持续推进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行动计划,落实便民就医措施,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现将濮阳县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互认项目。检查检验互认项目应为参加濮阳市卫生健康委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的项目。互认的项目为稳定性好、推广性强的四大类40项检验项目可参考(濮阳市卫生健康委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见附件。未按照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验项目,不纳入互认范围。影像检查结果可以作为参考依据。
二、互认形式。全县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通过河南省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实现医疗机构的互认工作。全县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之间,互认项目的检查检验纸质版原则上相互认可。
三、互认规则。原则上,医师在接诊时应对患者近期(检验一般为1月内,检查一般为3个月内)在具备互认资格的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参考,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规范完整性的检查检验结果,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遵照互认项目和适用范围予以认可并在病历中引用被认可的结果,不再进行重复检查检验。
在诊疗过程中,医师根据疾病变化发展的可能,仔细分析患者的检查检验结果是否满足患者诊疗需要后,判断是否认可外院的检查检验结果。确需进行检查检验的,应按规定告知患者或其家属检查目的及必要性。
濮阳市卫生健康委检验结果互认项目清单(试行)一、濮阳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生化项目(共20项)
钾(mmol/L)、钠(mmol/L)、氯(mmol/L)、总钙(mmol/L)、磷(mmol/L)、血糖(mmol/L)、尿素(mmol/L)、 总蛋白(g/L)、白蛋白(g/L)、肌酐(μmol/L)、总胆固醇(mmol/L)、甘油三酯(mmol/L)、总胆红素(μmol/L)、丙氨酸氨基转移酶(U/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U/L)、碱性磷酸酶(U/L)、肌酸激酶(U/L)、乳酸脱氢酶(U/L) 、淀粉酶(U/L) 、γ-谷氨酰基转移酶(U/L)
二、濮阳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全血细胞计数项目(共8项)
白细胞(10(9)/L)、红细胞(10^12/L)、血小板计数(10(9)/L)、红细胞比容(%)、红细胞平均体积(fl)、红细胞平均血红蛋白量(Pg)、红细胞平均血红蛋白浓度(g/L)、血红蛋白(g/L)
三、濮阳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凝血项目(共4项)
国际标准化比值(无)、纤维蛋白原(mg/dL)、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秒)、凝血酶原时间(秒)
四、濮阳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临床免疫项目(共8项)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甲型肝炎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体、乙型肝炎病毒e抗体、乙型肝炎病毒e抗原、梅毒特异性抗体
互认医疗机构名单来源:濮阳县卫健委网
编辑:武晶晶
初审:宋冬冬
终审:赵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