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公开曝光
业委会表示:
罚款不是目的,
努力提质降费,
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才是最终目的。
全文如下:
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以下简称你公司):
今年以来,针对你公司屡次违反《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的行为,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主委员会)多次在“悠山郡业委会、物业沟通群”以视频、图片、口头等多种方式向你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并分别于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1日向你公司下达书面整改通知。
希望以此督促你公司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标准规范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并尽快按照合同约定配齐门岗秩序队员,改变门岗秩序队员玩忽职守、责任意识不强、未对来访人员进行全面核实登记等问题。
目前从业主反馈和业主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日常巡查来看,你公司并未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人员依然配备不足、门岗管理仍然混乱、外来人员不登记、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依然没有得到改观。
对此,依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及附件的相关约定,经业主委员会决定,对你公司违约行为进行以下处罚:
1、对你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就同一问题发生两次不整改行为处以人民币20000元罚款。
2、要求物业公司在2024年8月25日前完成整改,并报业主委员会。
3、如你公司继续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业主委员会将根据《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直接进行处罚。
4、针对本次处罚,在小区公众号公布。
上述罚款总计20000元,从合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同时,以上问题希望你公司在五日内将岗位人员配足并完成整改,同时加强员工教育、增强服务意识管理、培训。
特此通知。
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
附:
对物业公司列出了负面清单
在《龙湖悠山郡小区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这份文件中,业委会对物业公司:
人员配备不足、
工作人员仪表仪容不规范、
业主紧急求助时未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对业主和使用人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
物业工作人员谩骂殴打业主、
未按承诺进行保洁、
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盗窃、
监控设备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小区主要出入口未按要求进行24小时双人值守、
绿化养护未达到服务承诺、
未对公共部位及共有设施进行有效维护和修复导致业主投诉等
七大类41项的行为,约定了每次2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标准。
呼吁:质价相符
这20000元罚金将被补充进公共收益。
处罚不是目的,要求物业公司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才是最终目的。
其实,一直以来,业委会总是站在维护小区稳定的角度,帮助物业公司发现问题,希望及时整改。
请以这次公开曝光为契机,认真反思,认真响应政府有关部门的号召,认真听取业主和业委会的呼声,努力提质降费,以实际行动赢得业主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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