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区政府官网发布2则征地公告,分别是开发区南新城社区、李村镇向阳村,两村(社区)征地合计12.0017公顷(180.0255 亩),用作交通运输、仓储用地,具体来看:
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开发区南新城社区
和平路与西三环互通立交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8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2024)46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征收集体土地9.581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46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8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9.5811公顷
(二)范围:四至1:东至南新城村地;南至南新城村地;西至储备地;北至南新城村地,面积:0.1620公顷。
四至2:东至南新城村地;南至南新城村地;西至石家庄市三环路管护中心、储备地;北至南新披村地,面积:0.8746公项。
四至3:东至河北冀联医学院(附属医院);南至储备地;西至储备地;北至河北冀联医学院(附属医院),面积:0.0174公顷。
四至4:东至石家庄市中兴物流有限公司;南至南新城村地;西至南新城村地;北至南新城村地、石家庄市中兴物流有限公司,面积0.0468公顷。
四至5:东至石家庄市三环路管护中心、储备地、和平路;南至南新城村地、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三环路管护中心、和平路;西至储备地,南新城村地;北至南新城村地,储备地、石家庄市三环路管护中心,河北冀联医科专修学院,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面积8.4803公顷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鹿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李村镇 向阳村
关于石家庄市2024年度第258批次建设用地于2024年8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544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区转用、征收集体土地 2.420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544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8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2.4206公顷
(二)范围:北至向阳村地,东至石家庄市太行肉联厂、河北太行食品有限公司、向阳村地、北胡庄地,南至引岗渠、向阳村地,西至向阳村地。面积2.4206 公顷。
(二)用途:仓储用地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