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红岩英烈人格利益保护公益诉讼案审结,被告按调解协议删除侵权视频并赔礼道歉

中国法院网 2024-11-21 09:10:53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重庆首例涉红岩英烈人格利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

  刘国鋕烈士是小说《红岩》中刘思扬的原型。红岩英烈革命事迹和精神在重庆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广泛传播,是重庆鲜明的红色标识。然而,近年来部分自媒体博主为博取眼球和流量,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了不实帖文和视频,将刘国鋕等红岩英烈的肖像照错用、滥用于军统特务等负面人物的形象介绍中,误导了大量网民,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被告王某利用ID名为“沙澧晨风lh”的自媒体账号,在两个知名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涉案视频,播放量共计14万余次,平台粉丝量分别为3万、3.1万;被告某公司利用运营的ID名为“归客历史”的自媒体账号,在两个知名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涉案视频,播放量共计3739次,平台粉丝数分别为27.8万、29万。

  2024年4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向重庆五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王某和某公司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重庆五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利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视频,其行为已侵犯刘国鋕烈士的肖像权,损害了其名誉和荣誉,对社会公众造成了不良影响。审理中,承办法官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和耐心劝导,被告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对检察机关所提的诉讼请求全部认同。最终,该案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方式结案。目前,该案民事调解书已生效,被告已按调解协议删除了全部侵权视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还制作、发布了刘国鋕烈士的正面宣传视频。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红岩英烈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红岩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全体中华儿女大力弘扬、代代相传。本案裁判彰显了司法机关保护英烈权益的坚定决心,期待以此增强全社会保护英烈权益的意识,共同营造尊崇英烈、捍卫英烈权益的良好氛围。同时,也提醒所有网络参与者,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尊重历史,尊重英烈,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空间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来源:中国法院网

  记者:刘洋

  通讯员:康佳 向江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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