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聚合经营平台本应是推动经济发展、便利消费者的创新模式。然而,现实情况却是,这一模式正深陷消费投诉的泥淖。近日发布的今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中明确指出,聚合经营模式管理过于“粗放”,成为第三季度投诉热点之一。聚合经营是通过整合不同平台或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多种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模式,理论上能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让经营者拓展客源,本是双赢之局。但如今,从购买滑雪门票无法使用,到酒店预订被错发,再到被酒店加收费用,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遭遇诸多问题。究其原因,首先是平台自身服务管理缺失。部分聚合经营平台为追求流量变现和业务拓展,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宽松,导致平台内商户鱼龙混杂,信息不实问题频发。消费者下单时看到的经营者信息与实际服务者不一致,当纠纷产生,平台又常以仅为信息服务提供者为由推诿责任,让消费者求助无门。同时,监管困境也加剧了乱象。聚合经营作为新兴网络经营模式,目前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对其定性和规制,其法律责任模糊。这使得部分地区监管部门在执法时缺乏依据,力度不足,而且跨区域监管的复杂性也让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要破解聚合经营乱象,关键在于落实平台主体责任。虽然聚合平台并非直接提供服务,但它为网络交易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扮演着信息服务与中介服务的角色。因此,应该依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认真履行对入驻商户的资质核验义务,做好面向消费者的信息披露等工作。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聚合平台的法律定位和责任,让法律法规成为聚合经营的坚实围栏,加强跨区域监管协作,让监管无死角。聚合经营要聚之有道,不能在无序中野蛮生长。平台从自身做起,监管部门亦要积极作为,携手让这一创新模式真正实现其价值,为数字经济的繁荣发展注入正能量。(大众新闻·风口财经评论员 白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