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女律师高丙芳因代理农民工讨薪事宜,被指控犯虚假诉讼罪,判处高丙芳律师有期徒刑四年,同时处以罚金五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一万元。此判决一出,高丙芳当即表示不服,会继续上诉。为老百姓发声,到底动了谁的蛋糕。
据了解,公诉机关指出,高丙芳与包工头米某、陈某合谋,编造农民工工资未得到清偿的虚假事实并提起诉讼,这一系列行为导致法院作出多份错误判决,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在庭审过程中,米某和陈某均认罪认罚,然而高丙芳却坚称自己对所谓的 “虚假诉讼” 毫不知情。
高丙芳的辩护人在庭上提出,包工头垫付工资后实际上拥有对相关方的债权,这种借名起诉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犯罪。但公诉方予以反驳,称包工头支付工资并非垫付性质,被告人通过虚构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已然构成犯罪。最终法院判定,高丙芳明知工资已全部结清,包工头支付的报酬属于履行应尽义务,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米某和陈某分别被判处缓刑并缴纳相应罚金。
此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不少网友对女律师表示同情,他们认为,高丙芳本是出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初衷介入此事,在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主观故意参与虚假诉讼的情况下就被重判,实在令人难以接受。有的网友说:“也许女律师只是在正常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复杂的案件关系中被误判了,司法应该更加严谨公正,不能让好人蒙冤。” 还有网友质疑:“包工头既然已经认罪认罚,会不会是为了减轻自身罪责而将责任推到女律师身上呢?” 更有网友提出:“在这类涉及多方利益和复杂法律关系的案件中,如何才能确保真正的公平正义得以实现?是仅仅依据现有证据判决,还是应该深入探究背后的隐情?”
女律师高丙芳的上诉之路将会如何发展?法院二审是否会重新审视案件中的诸多疑点?这一系列问题都如同迷雾一般笼罩在公众心头,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在法律的天平上,如何才能精准地衡量每一个案件,确保正义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