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一位普通的家长。去年暑假,我的女儿遭受了三个大男孩的霸凌,作为父母,我心如刀割。当时,我一怒之下,每个人扇了他们一巴掌,然后我们就去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我们赔礼道歉,但他们家长却没有为自己的教育缺失道歉。这让我感到非常不满。调查时,民警给我打电话,我如实说了我的不满。
现在,民警让我指认当初的民警。我陷入了纠结,不知道该不该指认。一方面,我觉得那位民警没有尽到应有的职责,他应该为他的失职负责。但另一方面,我也担心指认他会给我和我的女儿带来更多的麻烦。
在这个问题上,我应该如何权衡利弊,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呢?
大家的意见对我来说非常重要,我会认真考虑大家的建议,为我的女儿做出最好的选择。谢谢大家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