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路虎女逆行事件引发的争议
最近,青岛交通事件,驾驶路虎的女司机不仅逆行,还在发生纠纷后殴打对方。这次事件引起社会的争议讨论,有些人甚至为这位路虎女开脱,认为她之所以逆行,是因为对方驾驶员林某没有让路,导致她无法并道。
这种说法乍一听似乎也有些道理,毕竟在人们的日常驾驶中,难免会遇到错车或者误操作的情况。可问题在于,开车逆行本身就是一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而殴打他人更是不可取。
一些人为她辩解,说路虎女是因为急着倒车并入车道,林某却不愿意让道,导致了冲突。这种论调完全忽视了最根本的事实:逆行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人人都抱着这样的想法,为违法行为开脱,那马路上岂不是一片混乱?所有的交通规则和社会秩序都将荡然无存。
为违法者开脱的不合理性
面对这起事件,一些人为路虎女辩护,认为她只是因为对方林某不让路,才导致事情升级,甚至有人说:“林某占理却失德,被打是早晚的事。”这种为违法行为开脱的说法实在是本末倒置。
一个简单的道理是,开车逆行本身就是不守规矩的表现,怎么能把责任推到守法者身上呢?如果林某的确占理,他有权利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让路给逆行车辆。
事实上,逆行不仅是违法行为,也对道路上其他人的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其他司机都能规规矩矩地遵守规则,按顺序行驶,为什么路虎女就不能?这种强行倒车并道的行为反映了某些人长期以来的“路权至上”心态,似乎他们认为,路就是为他们个人服务的,别人都得为他们让路。
这种心态的背后,恰恰是对规则的无视,对他人权益的漠视。这种现象不仅仅发生在青岛,许多地方的道路上,类似的“霸王车”现象比比皆是。
这就让人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总有人要为这些明知违法的人开脱呢?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某些特权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还是他们本身就是规则的破坏者?这种不合理的辩护只会让那些习惯于不守规矩的人更加肆无忌惮。
驾驶行为与个人素质的关系
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不只体现在操作技巧上,那些随意逆行、压线、加塞、龟速行驶的司机,完全表现出一种根深蒂固的自私和对他人安全的漠视。
开车逆行这样危险的行为,绝非偶然,更不是一时的疏忽,而是长期不守规矩、不遵守交通道德的结果。这些司机骨子里缺乏对规则的尊重,认为只要自己方便,别人的安全、别人的权利都可以被忽视。
这些习惯性的违规行为,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风险,还让本不应该拥堵的道路变得寸步难行。那些野蛮驾驶者往往在马路上横行霸道,把道路视为自己的私人领地,肆意妄为,认为别人都应该让着他们。这种心态不仅反映出他们个人的自私,还给整个交通系统带来了混乱。
坚决抵制违法行为,不给开脱留余地
对这些习惯性违法驾驶的人,社会不应该有任何同情和开脱的余地。逆行这种行为,本质上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不论是在大城市的拥挤道路上,还是在偏远的盘山公路上,它所带来的危险都是无法忽视的。
那些为路虎女逆行开脱的人,试图用“他人不让路”这样的借口来推卸责任,实际上是在颠倒黑白。交通规则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所有人的安全,不是为了让某些人可以随意破坏。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司机的责任,不存在所谓的“偶尔违规也可以理解”的情况。
我们都知道,马路上的交通事故,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一些司机不守规矩,明知不可为却依然我行我素。逆行、闯红灯、随意变道,这些行为看似微不足道,但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我们每个人在开车时,都会优先考虑自己的生命安全,不会去冒险,不会去主动挑衅。然而,像逆行这样的行为,却让守规矩的司机无法防备。你可能再小心谨慎,也无法预测何时会遇到一个突然逆行的车辆冲向你。
正因如此,我们必须对这些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逆行不仅是交通违法,更是一种对他人生命的轻视。不给违法者开脱,不为他们找理由,就是对公共安全的最大保护。所有开车的人都应该明白,遵守规则不只是为了避免罚款或处罚,更是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和责任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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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说的好!但应该对为了逆行开脱说理人追查!
根据本案的经过,我也出一篇“通告”,你对比一下警方的通告,就知道警方是否偏袒了。 1.小林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发现前面一辆车正在逆行,小林开车上前制止违法行为,并准备报警 2.逆行司机王某发现逆行不通,三次倒车试图驶入正向车道以逃避法律制裁,小林正义感爆棚,三次顶上前,不让逆行车辆逃脱。 3.逆行司机王某逃跑过程中慌不择路,与大巴车剐蹭。 4.逆行司机王某恼羞成怒,对见义勇为的司机林某多次辱骂,殴打 同样的事情经过,(同样包含了逆行,三倒三顶,剐蹭大巴,打人),不同的表述方式,给人的感觉天差地别。
仔细读一读之前那些洗白文就会发现,都是对路虎女违法行为一句带过,反而强调男的没给它让路,什么意思大家心里都清楚。
典型的寻衅滋事!逆行违规,多次手持械在孩子面前行凶伤人!并且在帮凶协助下驾车逃跑,影响恶劣!青岛公安局必须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严惩凶手及帮凶!给全国人民一个公平公正一个说法!还社会一个和谐!
青岛划在那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