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是保护的谁?”
“什么事情都能民事赔偿调解,还要法律干什么?”
在得知江西乐平14岁男孩将女童捂晕抱走一事处理结果后,网友们感到很失望和疑惑。
明明知道江西乐平男孩捂晕抱走女童,已经涉嫌犯罪,但是仅仅因为男孩未满14周岁,只能束手无策吗?
明明知道江西乐平男孩捂晕抱走女童,已经涉嫌犯罪,但是仅仅因为男孩未满14周岁,就只能民事赔偿来结案吗?
要知道,14岁男孩捂晕抱走女童的目的并不单纯,男孩本人也亲口承认,他想要强奸女童。
如果不是有邻居发现到了,如果不是男孩仓皇逃跑了,女童的下场可想而知。
说句不好听的话,也就是女童命大,在电梯间,但凡女童在多反抗一会,可能就要被诶男孩被勒死了。
可以说,男孩就是冲着谋杀和劫色过去的,难道仅仅因为男孩是未成年人,就能逃跑法律的制裁吗?
不可否认,当地警方也对男孩进行了惩罚,男孩已经被拘留,也让男孩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但是,对于这个处罚结果,只能说:除了男孩父母满意,其他人都反对。
凭什么男孩做了如此丧天害理之事,仅仅是拘留呢?难道男孩和父母不知道,现如今的女童依旧做噩梦吗?
不能说,男孩并没有对女童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就自认为这件事是小事,没啥大不了的。
要知道,相比于身体上受到的伤害,精神上的创伤,那是更加的难以察觉和愈合。
不能说男孩未满14周岁,就要对其犯下的错误从轻处罚,这对受到伤害的女童并不公平。
换句话来说,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施暴方,那么受害方谁来保护?
说句不好听的话,14岁男孩捂住女童过口鼻,导致女童不能呼吸,难道仅仅是猥亵吗?这不就是典型的故意杀人吗?
即便没有造成女童死亡,就单单冲着男孩这一系列动作来看,这也是妥妥的杀人未遂。
看似对男孩更加严厉的惩罚,好像是要毁掉男孩未来的人生,其实不然!
趁着男孩还没有长大,还没有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现在就对其进行教育,这是挽救男孩,并非惩罚。
如果说,让男孩尝试到了这种无法无天的感觉,他会不会仗着未成年人的身份,继续为非作歹呢?
再说了,如果江西乐平14岁男孩将女童捂晕抱走一事,如此草草收场,必将影响到其他未成年人的人生价值观。
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小树不修不直溜,人不修理哏赳赳。
这句话的意思说的很直白:小树应当修剪枝条,否则长大后歪歪扭扭,成不了材;
人也是一样的道理,应当在小时候就多多教育,否则长大后就不通人情事理。
趁着男孩年龄还小,还没有条件犯下更加严重的错误,提前介入对其进行惩罚,让他知道后果,这样才是对孩子好。
反观男孩的父母,一味地想要让孩子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女童的羞辱,更是对男孩人生价值观的错误引导。
一人做事一人当, 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做错了就是错了,只有勇敢的面对,才能吸取教训,今后不会再犯下同样的错误。
反过来说,这件事也绝对不能以金钱的多少来衡量,所谓的民事赔偿,只能算是男孩对女童伤害的补偿,绝对不能成为其减轻罪行的条件。
如果不管犯下了什么错误,都能用民事赔偿来解决的话,那还要法律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