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发生了一起故意伤害事件,8岁女孩的眼睛被13岁男生用弹弓打伤,导致失明。
事发当天为7月1号早上9点多,事发地点为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塘沟镇。
视频显示8岁女孩和一辆电动车擦肩而过。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电动车上的人在注意到女孩后,去而复返,后座的人用手里的弹弓击打女孩。
女孩猝不及防,左眼被打个正着,血直往下流,女孩疼痛加恐惧,让她控制不住惨叫出声。
而电动车上的两人见此情景,一溜烟没了身影。
后来女孩被家人送去医院治疗,但结果并不好,由于眼球破裂,左眼失明。
此种结果,对女孩和女孩的家人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之后,女孩的家人报警了,在经过多方调查和查看事发地的监控后,最终确认了嫌疑人的身份。
但警方的意思是,由于嫌疑人今年只有13岁,建议双方和解,并且,警方还下了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而女孩的伤势为眼球破裂致左眼失明,这种程度居然只是轻伤二级。
对于此种结果,女孩的家长自然不甘心,但是警方的意思非常明确,而对方家长好似也把年龄当做免死金牌,不道歉不赔偿。
家长对不予立案的结果无能为力,只能选择在网上发声。
法医:重伤二级事件传上网络后,很多网友表示对女孩一家的同情,也谴责施暴者。
但也有很多网友质疑:一只眼睛失明,居然只是轻伤二级?
从网上可以查到,根据《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致人一只眼睛失明,属于重伤二级。
事后,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一位法医专家对这份鉴定报告进行评论:如女孩情况属实,可达重伤二级标准。建议家长90日后向警方申请对视力障碍进行补充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眼外伤后遗的视力障碍属组织器官功能障碍,因此一般应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而警方在女孩眼睛受伤20日左右,给其做伤情鉴定,并不是最佳时期。
最新进展7月25号,这起事件迎来新进展。
女孩的妈妈发视频称:官方出面协调,律师的帮助下,对方家长答应赔偿20万,让女孩先去大医院检查治疗。
对方答应两周内给这笔钱,在25日下午先给10万,但是对方临时失约了。
在打了多次电话后,对方终于接电话:说孩子被打伤了,正在医院。
对于这种说法,领导表示会去核实,并让对方尽快把医药费拿出来。
写在最后这个后续,对女孩家长和所有关注这起事件的人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
虽然最后对方失约了,但终于有官方介入这件事,希望后续有更好的消息传出。
都已经瞎了还和毛解
不立案鉴定轻伤二级的警察涉嫌渎职
这种事还的协调?
渎职等同于犯罪,这个也得查
最恨的就是这些有点小权利的人不作为,明明眼球都打破了,还轻伤
出轻伤的人,警察,男孩一家都该灭门
我不要钱我就要小男孩一只眼或者身上一个零件
还是警察牛逼啊,一直眼球立刻摘除就给一个重伤鉴定,一转眼轻伤鉴定出来了:特么的无法无天!
这是骑电动车返回才射伤眼睛的,应该是故意,故意也不可以立案?
大家还记得那年大连那个小男孩杀了一个小女孩的事情?
有保护伞么,一并处理
女孩出院后好好学习射击,争取把那伤害他的男生及他们父母都打瞎,反正伤害等级为二级,你也还小,如果法律不能给与公正,那要学会自己以暴制暴
就目前说,身体上现在吃的好营养都高,孩子发育很早。思想上现在手机电视各种网路发达,孩子思想发育也很超前,建议取消未成年保护或者说提前点年龄,再或者未成年犯罪,监护人要担责。
预言一波,对方使用拖字诀,等没热度之后啥赔偿也不给。
现在未成年的保护使得这个年龄的孩子无法无天了,我们这里13-14的小孩肆无忌惮的打砸抢,派出所也是头疼说没办法,这是害了他们,国家该出手管管了
眼睛瞎了一只,给孩子造成多大伤害,警察不立案,天理不容,追究警察的责任。
作为一个父亲,我真的会做出不理智的事情
二十万就可以让小女孩丢一个眼睛。官方旗舰店,我拿二十万出来买你的眼睛你干不干??我踏马醉了
假如……[???]两个小孩一人一只眼加一只鸟,要定了,我说的,耶稣也留不住!!
看来对方不简单,领导都不好使!
要什么钱,大家众筹给小女孩,直接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公职人员警察办案是这么草草了事的?
这也能协调和解??是不是以后杀人了,赔个几百万就和解了??那有钱人更肆无忌惮了!
是不是,一个国家?全国法律都适用吧。20万换个眼睛
是不是我记错了,不可逆伤残,就是说不可恢复的伤残,不应该是重伤麽,还是我记错了
这件事中有关部门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
只剩一只眼睛,一辈子都感觉和别人不一样,抬不起头来[好生气]
20万一只眼睛,好,把那两个恶魔的眼睛弄瞎,给40万如何?愤怒!
谁伤我孩子还想耍赖,那就都别活了
[裂开]真恶心,永远是这种判决,和解,受害者只能咽下苦果?
我给你出个招,要是我的话,也找个小孩拿个弹弓打回去,一报还一报了!
人不能判,钱不想赔,那要被一窝端的节奏啊
首先,骑车人返回意图。其次,人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伤害导至伤残本身触犯底线。如果是故意行为个人希望重判
把打伤人的那个眼睛扣下来也可以
建议小女孩把现在赶紧去报仇,杀了他,因为你还小
河里逮了几条鱼被判半年!都把小女孩眼镜打瞎了还调解呢
重点是好像是这个嫌疑人使用的凶器还是属于家长经过反复多天才找出来的,而不是警方找出来的,如果属实警方的严谨度跟职业性是严重缺失的。
是不是和派出所有关系啊?准备大事化小?
以前电视上少年犯,为什么现在成了免死金牌,这些不是孩子,是恶魔,应该关起来,到十八岁以后判刑,父母承担经济赔偿。
摆明没钱赔,要命有一条的姿态
那就找个未成年 把玩弹弓的俩眼都挖了 未成年 又不负刑责 不就是扯皮吗 谁不会呢 无非就是换个地方
这么小就这么坏,现在不处理好以后他会干出惊天大案
眠球都爆了还轻伤二级??这法医也该出来走两步!眼球爆了视力怎么恢复
官方是哪一方?
花千几百找几个十二三岁的街溜子把凶手给废了……
像这种耍赖皮的事情,要是把老实人逼急了,后果很严重,很显然,打人家长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如果女孩父亲失去理智,那后果真的超级严重,有可能会发生难以挽回的事情,所以,奉劝有小孩的父母,你们最好遵纪守法,教育孩子,修身养性,不要自以为是,目中无人,嚣张跋扈,为所欲为,因为一旦遇到狠人,命不久矣
和解个毛!拒不和解,必须走法律程序!一并起诉警察渎职不作为!
拿钱也换不了光明!眼睛换眼睛吧!
为啥要赔偿,还想和解。杀人偿命,以眼还眼。当个父亲这么怂你生小孩干啥。
越扯越复杂,把男孩的眼移植一只给她就行了,所有费用男孩家属承担
太简单了,把男孩的眼睛移植给女孩,再赔200万看病。以后有后遗症再拿钱。
现在的警察就只会协调和解吗?啥事都和解 不和解你们不会办事了是不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塘沟镇的有志之士,打那几个男孩和家长就完了,反正你们那边警察重伤二级都能变成轻伤二级,你们只要不把他们往死里打,都是轻微伤[得瑟]
小孩子打伤人.家人应该负全部责任做人不能太过嚣张。要有一个将人比己的心。不然会撞南墙的。
让女孩把男孩眼睛也弄瞎 这样就扯平了 也不立案
事情发生在江苏情有可原,毕竟江苏发生的事情太多了,许可馨等等
把他儿子眼睛也弄瞎[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抓住那个男孩,叫女孩弄瞎他2只眼睛
不予立案[得瑟],自己动手讨公道?!
每一次冤假错案都有警方的影子!专业一点!
孩子被打伤了?没被打死么?这是哪个大侠做的好事?
鉴定轻伤二级的,和不予立案的是不是应该做撤职查办
万事要追责,开始司法鉴定为什么是轻伤?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欠债还钱,这都是天经地义的。不予立案不是不予赔偿的借口。
令人窝火,难道舆论不发声这事儿就不追究了吗
一只眼睛20万。不算医疗费,营养,务工,精神等等!是不是太少了?
毙了这恶魔 要不将来危害社会
钱不要找准时机,把那个小孩的眼睛也弄瞎
虽然构不成坐牢,但是可不可以留个案底,这样的孩子长大后再次犯案的机会比正常人大,留个案底第一是个警醒,第二如果犯案可以快速确认
女孩家人,把施害者(男孩)的一只眼也打瞎,双方摆平。不作为的警察,应该滚回家去。
让女孩再打瞎男孩的一只眼睛,这样谁也不赔谁,看看男孩家长愿意吧
把我笑死了,气到不知道说什么,呵呵
如果我是孩子父亲,我会把这两个小孩手砍下来
既然他未成年当然不需要负法律责任,这有什么可质疑的,当然了适当的赔偿肯定要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法院应该判决男孩赔偿给女孩一只眼睛,这才能体现公平正义,最后说一句“哪有打坏了东西不用赔的道理”
70岁的老年人不敢判,14岁一下的小孩不能判,请问法律是为谁制定的?
什么叫和解有钱了不起吗?该坐牢坐牢该赔偿赔偿得养小女孩一辈子才对
让女孩动手
警察也要调查,就知道和稀泥,最重要是渎职
那我们给二十万能不能打瞎他的眼?未成年不应该是逃脱法律的武器。
这是强迫和解,我的话就安排好家里事,直接去弄死对方小孩,只要是他家里人就见人杀人,
一只眼睛20万就能解决问题???
轻伤重伤是法医鉴定的结果,是量刑的依据,伤残是是民事赔偿依据,两者是不同阶段的鉴定。可能鉴定伤情是重伤,但伤残等级鉴定估计是6级伤残
找个13岁的小孩把凶手也打残,13岁不用负责任。
乱下结论,这警察不适合干警察这行业。
和解个毛。让警方判决也打瞎这小子一只眼
20万?没有20亿直接一命换一家
眼球瞎了一只,以后小孩要想上部队都只能想想
一辈子的影响,不知道赔偿多少合适?
小孩住院要不然是装的,要不然是自己打的
这两小孩,应该被正义的同学孤立霸凌到毕业。然后再接受社会的毒打。
12到14之间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也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资本已经入侵了各个领域,细思极恐啊[捂嘴巴]
现实真的很讽刺。
对于主动犯错(罪)的孩子,要该收容的就要收容,不能以孩子小而使其免受处罚(有钱的花钱了事),不能说最终解释权在我这里,我就可以歪解(肆意妄为);看似保护了孩子但有可能刺激了受害方的怒火,使其走向无法挽回的地步。(作恶不分大人小孩)
明显警方有问题
建议以后做伤情鉴定,给出结论的人要在通知书上签名按手印,既然你给出结果就应该对结果负责。就像现在建筑工程终身责任制一样。
这个过程中鉴定伤情和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的那帮人责任啥时候追求,他们的眼睛估计不瞎,但心可能已经瞎透了[得瑟]
沭阳警方不作为,此罪犯更可恶,左眼矢明为轻伤二级?把鉴定者左眼也扎瞎!
对受害人好苛刻,违法犯罪成本太低了!
不和解,不要赔偿,要男的一只眼移植给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