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契弗(1912——1982),美国现代重要的小说家,生于马萨诸塞州昆西市,读大学预科时因叛逆被学校开除。1930年了表第一篇小说《被开除》,从此一发不可收拾。1957年发表第一篇长篇小说《华普肖一家》,之后发表《华肖丑闻》、《弹丸山庄》。自选集《约翰·弗短篇小说集》于1977出版,获得了1978年全国图书奖和普利策小说奖,1977年,长篇小说《猎鹰者监狱》问世。契弗一生著述丰富,尤以短篇见长,有“美国郊外契诃夫”之誉。
自我矫治
约翰·契弗
这件事发生在夏天。记得那年天很热,不论是纽约市还是我们居住的郊区。我和妻吵了一架,然后她——雷切尔带着孩子开着旅行车走掉了。她们走了两个星期以后,“汤姆”①才开始露面——也可能是这以前我没有注意。她的走与他的来像是有某种联系。雷切尔的出走意味着决绝。早先,她已经离开我出走两次了。第二次我们离了婚,后来又复婚了。我注视着她离去的时候,心情总是很不痛快,但也焕发出自尊和神经质,作为补偿去接受这个痛苦的真实。我说过了,那是夏天,而且我也高兴,这一回是她找茬吵嘴。这回好像我们不必立即去办理离婚。我们前后一起生活了差不多十三年。我们有三个孩子,还有一些经济上的麻烦。我估计,她会和我一样让事情随它去,等九月或十月再说。
这次分居的事发生在夏天,使我感到欣慰。一年的这一段时间,我的工作最紧张来劲,我经常会忙得顾不上想别的,哪怕是夜间。我还发现,对于我,夏天是一年中一个人过最方便的时节。我盼着在安排好我们的事务以后雷切尔能够得到这所房子。我喜欢我们这所房子,而且想着在那里我能度过的日子已经无多。一些小的迹象表露了家庭的混乱。首先是狗后来是猫跑掉了。然后,一天晚上,回家以后我发现女仆莫琳喝得烂醉如泥。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在驻德占领军中服役的时候为一个女人陷入了情网。她哭泣着,跪下了。夏夜,这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家属和孩子,这种情景奇异而且别扭。而且我知道,这种别扭会毁掉一个人的坚定。我给她喝了些咖啡,给了她两星期的工钱,用汽车把她送回家。当我们互道再见的时候,她似乎清醒和镇定了。这使我觉得,这样一种别扭会被忘却。这以后,我制定了一个很单纯的计划,本指望就这样过到秋天。
为了矫正自己的不切实际的、肉欲的与灾难性的婚姻,我下了决心,正像任何一个处于痛苦的矫治之中的人一样,我必须以极大的谨慎对待每个步骤。我决心不接任何电话,因为我知道雷切尔可能要后悔,一些可以预料的事情随时会把我们又搅在一块去。如果一连下了五天雨,如果某个孩子发烧,如果他从来信中得知某个不幸的消息,这些就足以使她走向电话,但我并不愿意被引诱去恢复我们那不幸的关系。我想,分手后的头几个月的生活将是一种矫治。我计划了一个日程:每天早晨乘八点十分的火车进城,下午六点三十分回来。我要逃避那夏日薄暮下的空家。从火车站的停车场,我将驾车直接去一个很不错的餐馆——奥费欧餐馆。在那儿总会碰到某个谈话伙伴。同时我会喝两杯马蒂尼酒,要一份肉排。之后,我就驾车去斯托尼布鲁克②的露天影院,看一部上下集的故事片。所有这一切,包括马蒂尼、肉排和电影,它们的目的是为了麻醉自己,这还真管用。我不想见工作同事以外的任何人。
但是在一张空床上我睡不好,我得认真对付最近以来的失眠。当我看完电影回到家,我疲倦地睡去,却只能睡二三小时。我尽量想办法入睡。如果下雨了,就去静听雨声和雷声。如果没有雨,就去听远处的噪音,那是一些运货卡车行驶在公路上。这使我想起大萧条时期我出门在外时的情景。汽车在高速公路上飞快地行驶。汽车装载着鸡肉,也许是罐头、洗衣粉,或者家具。这声音对于我来说,意味着黑暗。黑暗、车前灯——还有青春,我这样想象着,声音显得令人愉快些了。有时,这雨或者车辆的噪声能够分散我的注意力,我便得以再次入睡。但这一晚上再怎么也睡不着,凌晨三点,我决定下楼去读点什么。
我打开了起居室的电灯并且浏览雷切尔的藏书。我挑了一本作者叫作“林语堂”的书,坐到沙发上,凑近灯盏。我们的起居室很舒适。书看起来蛮有趣。我们居住的这一小区大多数人家的前门是不上锁的,这条街夏夜里显得很安静。所有的动物都是驯化了的,唯一的我听见过鸣声的夜鸟是一些猫头鹰,它们栖息于远处铁路轨道附近。所以这里是非常安宁的,这时我听到巴斯托家的狗的短促的吠叫,似乎它为一个噩梦所惊醒。很快,吠声停止,一切复归安静。这时我听到了脚步声和咳嗽声——离我很近。
我感到我的肌肉变得僵硬了——谁都知道这种感觉,尽管我感到我在被窥视。但我的视线没有离开书,直觉一类的事是可能存在的,但我很得意,我不在乎。可是,尽管眼不离书,我仍然感到我被注视,而且知道是某个想冒犯我的私生活的人,从起居室另一端的雕花窗子外面注视着我。坐在一盏灯下面,被黑暗所包围,这使我感到自己缺少保护。我掀过一页书,假装接着往下读。这时,一种恐惧,一种比对窗外莽汉的恐惧更糟糕的恐惧搅乱了我。我怕所有的这些咳嗽、脚步声和被注视的感觉,仅仅是自我想象。我抬起了头。
我看见了他,是有个人,而且我想他是冲着我来的。他在咧着嘴笑。我关上灯,外面太黑,而我的眼睛又习惯了阅读的灯光,看不到窗玻璃外的任何形体。我跑进过道,打开前门旁边的路灯(灯光不太亮,但足够看见任何穿过草地的人),走回窗子,却看不到任何人站立在那里。那里有的是地方可以隐藏。走道的尽头有一大片丁香灌木丛,足以藏住一个人,院子里还有紫丁香树,还有剪过枝叶的枫树。我没有抄起一把古代武士用的佩剑去追逐对方。我关上路灯,然后伫立在黑暗中,揣想他究竟会是谁。
我从来没有与夜间活动的人们打过交道,但我知道有这种人。我猜想,他可能是从铁路边放置货物的那一排排的工棚中走出来的一位老朽。也许为了我的意志和需要,我总该想得愉快至少是平静些。我甚至同情地想到他是老了,外出是被迫的,不得不离开家,踯躅在一个陌生的居民区,又怕狗又怕警察,而这个可怜人最后只看到了一个男人在读林语堂的书,或者是一个女人在给她患病的孩子喂药,或者是一个什么人正在吃冰镇的辣椒烧肉。当我重新走上黑暗的楼梯的时候,我听到了雷声,顷刻,降下倾盆大雨,而我挂记着这位可怜的潜行者,他要在暴雨中走很长的路回家。
四点过了,我躺在黑暗中,听着雨声和清晨火车进站的声音。火车是从布法罗、芝加哥和遥远的西部开来的,黎明穿过奥尔巴尼③,沿着河流向南开去。这些地方,大部分我都曾经去过。我在黑暗中想象着南极的空气,普尔门式卧铺车厢,夜礼服和餐车里的水的味道。我想象着在克利夫兰或者芝加哥度过一天而在纽约开始另一天的滋味,特别是如果你离开纽约已经二三年,你的归来又是在夏天。我躺在黑暗中设想着雨中黑暗的火车车厢,准备好了早餐的餐桌和餐车的气味。
第二天非常困倦,但还是坚持上了班,并且在回家的火车上打了盹。我本来马上就可以睡觉的,但我可不想轻易去睡,我照例去了奥费欧餐馆,然后是电影院。我看了一部糟透了的上下集电影,头昏脑涨,确实是一上床就睡着了,这时,电话铃声惊醒了我。是夜里两点。我躲在床上等电话铃的停歇。我知道,太清醒了,此时,夜里任何外界的声音——不论是风声还是车声——都令我难以入睡。我下了楼。我不希望窥视别人的汤姆转回。但我读书的灯光在这黑暗的住宅区中十分显眼。所以我又打开了大门边的路灯,然后坐下来继续读林语堂。巴斯托家的狗又叫了起来,我放下书,注视着雕花窗户,我要设法判定那个“窥视别人的汤姆”是否要来,如果他要来的话,我要在他看到我之前看到他。
我没有看到什么,什么也没看见。但过了几分钟,我体验到那可怕的肌肉僵硬。可以肯定,我是在被窥视着,我重新捡起了书,不是为了阅读,而是为了向那人显示他的再次到来并未使我惊慌失措。当然,这里有许多别的窗子。我考虑了一分钟,那人今夜到底挑选了哪个窗前去站立。后来我发现他就站在我的后面,在我的背后,这使我恐惧也使我很恼火,我跳了起来,没去关灯,从钢琴上方的窄窗中看到了那个窥视的家伙的面孔。“滚开!见鬼去吧!”我大叫,“她已经走了,雷切尔不在这儿!这儿没有什么好看的,离我远点!”我跑向窗户,那人走了。
由于我大叫大囔的,由于房室空空荡荡,我琢磨着说不定我在发疯,这窗外的面孔可能又是我的想象。我拿起电筒,走出室外。
在窄窗下有一个花坛,我打开电筒瞧着花坛。是的,他来过这里,松土上有脚印。他踩了一些花。我追踪他的足迹,走出花坛,来到草坪边,发现了一只男人用的卧室漆皮拖鞋。拖鞋有一点破了,是穿旧了的。估计它是属于一个老人的,但不可能是任何仆人丢下的。我猜想汤姆是我的邻居之一。我把拖鞋高举抛出,扔到对面巴斯托家的混合肥料堆上,然后回房间,熄灯上楼去卧室。
第二天,有一两次我想去报警,但想不出个究竟。当晚,站在奥费欧餐馆的柜台前等待着牛排做好端来时,我再次考虑这个问题。从表面上看,事情是荒谬的,我明白。但是,那种再次看到窗外的人的面孔所引起的恐怖是真实的。而且这种恐怖有增无已。我不明白,为什么偏偏当我试图全面调整自己整个的生活的时候,却要忍受一切。户外暮色重了,我走向公用电话,并且拨了警察局的号。接电话的是斯坦利•麦迪逊,有时他在车站指挥交通。当我说完我要向他举报一个潜行者的时候,他嗯了一声。他问我雷切尔是否在家。然后他说,这个村庄,自从一九一六年建立以来,从来没有这样的抱怨记录在案。他说的时候带着那样一种可以理解的得意,那意思是我们都是了解邻里的。我已先期陷入尴尬的境地,斯坦利说话的时候倒像是我在故意败坏我们这个阶层的人一贯珍重的价值。他继续说,这里只有一个五人的人力不足的的警察队伍,低薪而又多劳。他说如果我需要在我家附近设一个警卫,我需要在市政改进协会的下次会议上呼吁扩大这支警察队伍。他尽量不用不友好的口气说话,而且在结束谈话的时候向雷切尔与孩子们致意。当我离开公用电话间的时候,我深感自己犯了个错误。
夜晚,一场大雷雨在看电影的中途降下来,一直下到天亮。我想是暴雨把“汤姆”挡了驾,我没听到也没看见他。但第二天晚上他又来了。我听到他大约夜里三点到来,一小时之后离去。我的目光没有离开书本。我分析他可能是个无害而讨厌的家伙,而只要我知道他是谁,只要我知道他的姓名,他对我的骚扰力就会失去,而我就会重新实施我的“矫治”日程。我回楼上去的时候仍然琢磨着他的身份。我完全可以肯定他来自这一片住宅。我怀疑是不是哪个朋友或者邻居弄来了一个疯疯癫癫的亲戚。我回想着每个我认识的人的名字,试图联想起他们的某个古怪的叔叔或者爷爷。我相信,如果我能在夜晚黑暗中摆脱这个陌生人,一切就会恢复正常。
次日早晨,我去到火车站,穿过站台上的拥挤的人群,寻找着那个扰乱我的陌生人。尽管只是模糊不清地看到过他的面孔,我想我是可以辨认出他来的。接着我看到了他。事情就是这样简单,他和我们大家一样,在站台上等候八点十分的火车,但对于我来说他并不是个陌生人。
是赫伯特·马斯顿。他住在一所黄颜色的大房子里,靠近布伦霍洛大街。如果说在我的脑子里还有什么疑问的话,那么,当他看到我已经辨认出了他时,他的表情已经做了回答。他看来胆怯而且内疚。我开始走过站台去与他说话。我打算说:“马斯顿先生,我并不在乎你夜间站在我窗边张望,”我的声音会大得足以使他尴尬,“但是请不要踩坏我的妻子种的花。”我停下了,因为我看到他并非单独一人。他和他的妻子与女儿在一起。我走过他们的身后,站在候车室的一角,打量着这一家子。
从马斯顿先生的举止看来,当他发现我不打算惊动他的时候,表现并无异常。他长着灰头发,中等略高身材,一个瘦削的脸孔,估计年轻的时候也是英俊的。一个人如果做了亏心事,就会由自己面孔的抽搐和变色泄露出来,我深信这一点。但这回不灵了,当我搜寻他的神态的标志的时候,我失望了。他显得安闲、自信,而且正派。起码比在四处找工作的那个查克·尤因,或者那个儿子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拉利里•斯潘塞以及其他够一打的人看起来要好得多。这些人也站在站台上等火车。
接着我瞧着他的女儿莉迪亚。莉迪亚是我们的居住区域最漂亮的女孩子之一。我们曾有一两回一起乘火车。我知道她志愿为红十字会担任秘书工作。这天早晨,她穿着蓝衣裙,裸露着胳膊,看起来是那样纯洁、美丽、甘甜,我实在不能因为任何事情而去打搅或者伤害她。
然后我打量马斯顿夫人。有了,如果说这里有什么征兆的话,征兆就在她的脸上,虽然,我不懂她有什么理由为自己的丈夫的放肆而痛苦。天很热,但是她穿着烟色外衣,披着一块旧毛皮。她的面色灰黄不佳,含着一丝微笑。甚至当她注视早班火车的时候,她也带着一种捉摸不透的微笑。这张脸孔的形状,看起来是在很久以前,为着一种暴烈,甚至是恶毒的情欲的暴烈而生就的。后来,年复一年的祈祷和节制淡化了这种狂暴的痕迹,只在她的唇角和眼角还留着几条丑陋的纹路,这才使她得到了这样一种坚定而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儿。我想,当马斯顿先生穿着浴衣在后院转悠的时候,她会为他而祈祷的。我曾经希望知道“汤姆”是谁,现在我知道了。我并没有觉得好过一点。我看着这位灰头发的男人和他的美丽的女儿和他的老婆在一起,心绪恶劣。
当晚,我决意留在市区并且去参加鸡尾酒会。酒会在一处摩天大楼旅馆的套间里举行,往上走,往上走,还要往上走。一到那里,我就离开人群,走到平台上去找个人共进晚餐。我希望能找到一个漂亮女孩子,穿着新鞋子。但是,似乎所有的漂亮女孩子都去海岸边了。那边站着一个头发灰白的妇人。还有一个妇人戴着松松垮垮地耷拉着的帽子。我看到了格雷斯•哈里斯,我曾经与这位演员见过几回面。她是个美人,但已经褪了颜色。我们从来就没怎么交谈过,但这个晚上她给了我一个亲切的微笑,很亲切但也很忧郁。我立刻想到的是,她大概听说了关于雷切尔离我而去的事。我也朝她淡淡一笑,然后走向酒吧,在那里碰到了哈里•珀塞尔。我喝了点东西并且与他谈话。我扫视了房间几次,每次都碰到格雷斯•哈里斯非常阴郁的目光。我怀疑她是否认错了人。有许多这样的青春已逝的美人,长着紫罗兰式的眼睛,她们其实是半瞎的。我想,她大概看不清这间房子。时间愈来愈晚了,而我无事可做,我继续喝酒,哈里去洗手间了,我独自在酒吧站了几分钟,这可太久了。格雷斯·哈里斯,本来和一伙人呆在房间另一边的,现在向我走来。她径直走来,把她的雪白的手放到我的手臂上,“可怜的孩子,”她低语说,“可怜的孩子。”
我不是孩子,也没什么可怜。我希望她见鬼去。她有一张聪明的面孔,但那个晚上我从中看到了许多阴沉和恶意。“我看到了一根绳索套在你的脖子上。”她悲哀地说。然后她抬起手,放开我的衣袖,走出房间。估计她回家了,因为我再也没有见着她。哈里回来了,我没有告诉他发生了什么。我尽量不再想它。我在酒会上呆了很长时间,坐晚班车回家去了。
我记得我先洗了澡,穿起睡衣,躺下了。刚一闭眼,我看见了那根绳子。它的一端是一个杀人的绞环。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了格雷斯•哈里斯的话的意思,她有一种预感,似乎我会上吊。绳子正在缓缓地占据我的意识。我睁开眼,考虑次日的工作。但是当我阖上眼皮时,出现了一瞬间空白,从横梁上落下了绳子,在空中摇摆。我睁开眼想我的办公室,闭上眼,还是绳子,仍然在摇荡。那一夜不论什么时候,只要闭上眼睛想睡,好像睡意与黑夜的痛苦就较上了劲儿。当看得见的世界褪去之后,唯有一根专横的绳子占据着全部空间。我起床,下楼,打开“林语堂”。我只读了几分钟,听到了马斯顿来到我的花坛。终于,我想我已经知道了他是来窥视什么的,这使我感到恐怖。我关掉电灯一跃而起。窗外黝黑,我看不到他。我思索家里是否有什么绳子。我想起了放在地下室的儿子的小游艇的缆绳。我下到地下室。平底小船放置在工作台上,确实有一条缆绳,长度足够一个人上吊。我上到地面,到厨房去拿了一把餐刀,回地下室割断缆绳,然后抄起一些旧报纸,把绳子和旧报纸放入火炉,打开通风口,把绳子烧成了灰。我重新上楼上床。我觉得似乎安全了一些。
我已不记得我有多久没有睡过安稳觉了。反正早晨起来头晕脑涨,尽管隔窗望去,天气晴朗,我并不感到愉快。天空、阳光和一切的一切看来都那么暗淡和生疏,好像我是从很远的距离来看它们。将会见到马斯顿一家的想法使我厌恶,我躲开了八点十分而宁可乘坐下一班车。脑海里仍然浮荡着一根绳子,在上班的路上,我不止一次看见了这根绳子。熬过了上午,我告诉秘书下午我不回办公室来了。我约好了内森•谢伊在大学俱乐部共进午餐。我到得比较早,要了一杯马蒂尼酒。离我不远有个老家伙,正在向他的友人解释他的生活习惯的合理性。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冲动,想把一碗玉米花扣到他的脑袋上。但我只是默默地喝酒,并且注视着一只长颈的薄荷酒瓶上套着的酒吧服务员的手表。谢伊进来了,我又陪他喝了两杯酒,在杜松子酒的麻醉下,混过了这顿午饭。
我们在公园大道分手。马蒂尼的酒劲儿也离开了我,我又看到了绳子。大约下午两点,青天白日,但我觉得天昏地暗。我走到谷物交易银行,用支票支取了五百元现金,然后到布鲁克斯兄弟百货店买了几条领带和一包雪茄,再上楼去看服装。顾客很少,但在他们当中我发现了一位姑娘或者少妇,看起来她并没有别人陪伴。我猜想她正在为她的丈夫挑选商品。她长着金色的头发,那么白的皮肤,像一层薄纸。这一天非常热,但她很清凉,好像打从拉依或者格林威治登上了火车就保持着浴后的清爽。她的胳臂和双腿都很美,但她的面孔看起来很务实,有一种幽默感和家庭主妇的实在,这种实在劲反而突出了她的腿与臂的美丽。她从我面前走过,按了一下电梯的按钮,我快步走过去,站到她身边。我们一道下了楼,我跟随她出了百货店走上麦迪逊大街。人行道上很拥挤,我走在她身边。她看了我一眼,知道了我是在跟随她。但我敢肯定她不是轻易呼救的那种女人。她走到路口,等待绿灯放行。我也等在她的身旁。只有这样做,我才不至于轻声去对她说:“女士,您能不能允许我用手掌去触摸一下您的脚踝?我要做的不过如此,而这会救我的命的。”她不再回头看我,但我看得出她有点害怕了。她穿过马路,我逗留在她身旁。一直有一个恳求的声音在我脑子里响:“请让我把手放到您的脚上,这会救我的命的,请允许我这样做,我将乐于为此而向您付钱。”我掏出我的皮夹,拿出了一些钱。这时我听到身后有人在叫我的名字,我听出了这是经常出入于我们办公室的推销员。我把钱夹放回衣袋里,穿过马路,使自己消失在拥挤的人流中。
我走过公园大街,走过列克星敦,到了一家电影院。一股带霉味的冷风从通风扇孔吹下来,吹到我的身上,这冷风就像我早晨听到声音的火车,是从芝加哥和遥远的西部开过来的。电影院前厅空空荡荡,好像我来到了一所宫殿或者要人府第。我登上一个狭窄的楼梯,向上急转弯,脱离开明亮的地面。楼道肮脏,墙壁裸露,楼梯一直把我引到了楼上大厅,我坐在黝暗的楼厅中,想着自己的无助,没有穿新鞋的漂亮女孩如期前来。
我坐火车回了家。我太累了,去不成奥费欧以及接着看电影。我驾车从火车站到家之后就把车丢到了汽车房里。在汽车房,我听到了电话铃响。我停在花园,等侯电话铃响完。一走进起居室,就看见了墙上的肮脏的画,是我的孩子们在离去之前用手画的。他们大概有小桌那么高,当我吻他们的时候我需要跪下来。
我在起居室里呆了很长时间,睡着了,醒来后天色已晚,附近所有的人家都已熄了灯。我开开一盏电灯。神秘的汤姆该穿上他的浴衣和拖鞋了,我想,他该从后院和花坛窥探我了。马斯顿太太呢,大概正跪在那里祈祷。我取下林语堂的书开始阅读,我听到了巴斯托家的狗叫。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
“噢,我的亲爱的!”听到雷切尔的声音,我叫起来,“哦,我亲爱的,哦,亲爱的!”她哭了,她在西尔港,那儿连下了一星期的雨,托比发烧有一百零四度。④“我现在就出发,”我说,“我开一夜车,明天就到你那儿,一早就到,我的亲爱的!”
就是这样,一切都过去了。我拿起提包,洗净冰块匣子,驾驶了一夜汽车。从那以后我们比原来更幸福。就我所知,马斯顿先生再也没有暗中站立到我们的房屋旁。我常常在火车站台见到他,也有时候在乡村俱乐部。他的女儿莉迪亚下个月就要结婚了,而他的妻子由于出色的贡献最近受到了一个全国性的慈善机构的表彰,这里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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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里的汤姆,犹言张三、李四、某人。
②纽约州的一个地方,距纽约市不远。
③奥尔巴尼:纽约州首府。
④此处为华氏度,约合四十摄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