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的留言是越来越犀利,我都震惊了!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发表了一篇名为《县长任上被查,会有几种结局?》的文章,有两位网友就天马行空地提了问题。
想法还比较接近,概括起来就是干部被“双开”之后,还有没有可能“官复原职”?
想必大家也都知道,“双开”是由当地的党委作出决定,最后由纪检部门下发文件。
开除党籍后,五年之后是可以重新申请入党的,只要符合条件,经过考察期,组织批准同意后,还能够重新获得党员身份。
而想成为公职人员,基本也是不可能了,因为不管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都是需要考试的,即便报名阶段侥幸通过了资格审查,在政审这一关也是很难通过的。
另外,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开除党籍的人无法参加公务员考试,也就无法成为公务员,算是一种有效的惩戒手段吧。
那么,问题来了,一名干部在“双开”后就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肯定还是有办法的,不然我也不会在这里讨论这个话题,即便是没事闲着聊会天。
显然这个办法就是:撤销“双开”处分。
干部“双开”是非常严重的处罚,所以一般都极其慎重,讲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
所以,这样的事情是很少发生的,大家要相信纪委同志的严谨和专业能力。一旦出错了,会对领导干部造成严重的伤害,同时,也会大大地降低党纪处分的权威性。
1992年,在湖南冷水江,一位副处级干部,市委副书记,名叫周凡辉的领导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他“双开”处分被撤销。
这位周书记的解决问题方式很简单,就是喊冤叫屈,一次没有用,那就喊一百次,终于在喊一千多次时,成为了北京与长沙叫屈“专业户”,最终省纪委修改其处分。
当然,处分既然被撤销,那就意味着原先的工作有问题,那就得恢复原样,补发工资自不必说,重新安排工作才是重点。
通常来说,后续的职务工作会得到一定的照顾,当事人一般是不愿再回原单位工作的,以免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遭遇这种变故的人自己选单位。
比如,上面提到的周书记,他最后相中了市纪委,颇有点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的味道,这个处分事件算是告一段落。
通过上面事情我们明白,体制内有很多很多的可能,那些看似不可逆转的事例,有人硬是能做到逆风翻盘,就像伟大领袖教导的一样: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
再多说一句,这位周书记恢复工作后,没有珍惜手中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反而更加肆意妄为,无所畏惧,最后法院认定周凡辉犯诈骗罪、受贿罪、招摇撞骗罪、贪污罪、行贿罪和诽谤罪,判处其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