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行长周清玉受贿,一审获刑15年!

云端织梦绘心桥 2025-01-08 13:56:49

金融系统反腐再添新案例。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因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20万元。作为一名国有大型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他的落马警示我们,金融反腐仍需常抓不懈。

据法院查明,从2013年起,周清玉就利用职务之便,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大肆为他人谋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6743万余元。2022年10月,即便已离职,他还利用原任职务形成的影响力,继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万元。从犯罪时间跨度之长、涉案金额之巨,可见其贪婪本性之深重。

细数周清玉的履历,令人唏嘘不已。他曾任开发银行纪委书记、党委委员,本应是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却反其道而行之,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大搞权钱交易。更有甚者,他还滥用职权干预贷款发放、人事安排,大肆破坏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秩序。一个监督别人的人,自身却成了腐败分子,真是讽刺之极!

作为国开行的管理者,周清玉理应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但从其家风不正、对家属失管失教的情况看,他早已将公权力作为谋私的工具,将组织赋予的信任当作随意挥霍的筹码,彻底背离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操守。他的堕落,折射出权力失控、失衡、失范的危险,值得深刻反思。

在"三个没有变"的背景下,金融系统反腐并非一日之功。周清玉案警示我们,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针对金融领域易发多发的腐败问题,监管部门要建章立制,扎紧制度的笼子。尤其要健全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

同时,金融机构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监督,用好"四种形态",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决不能让腐败有可乘之机。只有多措并举、标本兼治,才能跑出清廉金融的"加速度"。

周清玉的忏悔录,值得所有金融从业者引以为鉴。一个人走向堕落,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每一次违纪,都埋下了危险的伏笔;每一次挥霍,都是在向深渊迈进。惟有常怀敬畏之心,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才能在诱惑面前立于不败之地。

反腐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从周永康、令计划,再到蒋鸿源、赖小民、周清玉,一个个大老虎和小苍蝇落马,生动诠释了我们党反腐的决心。在新征程上,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唯有如此,才能实现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最后小编想问:金融反腐,您认为还有哪些短板?下一步,反腐斗争的重点该如何发力?作为普通群众,我们又该如何支持反腐工作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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