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莲湖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杨某某寻衅滋事罪案件。该案件引起了广泛的舆论关注,也为社会秩序的维护敲响了警钟。
据悉,杨某某多次以各种理由拒付出租车费,甚至还通过短视频上网炫耀。她常常在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以身上没钱、手机没电、沉默不语等方式拒不支付乘车费用,且屡教不改。2023年6月8日,杨某某因数次打车拒付车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但她并未就此收敛。 2023年7月29日,杨某某再次乘坐出租车拒付车费,并在司机带其前往公安机关报警途中,拉拽方向盘并殴打司机头部。8月,她更是在短视频平台发布辱骂出租车司机群体的不当言论,经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调查,从2022年4月至2023年8月间,杨某某有19次乘坐出租车不付费的行为,涉及金额共1095.9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破坏了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认罪态度,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责令其退赔11名“的哥”经济损失1095.9元。
法官强调,恶意消费拒不付款不仅违反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多次实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触犯刑法。同时,网络空间也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上发布侮辱他人的言论,情节恶劣的,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起案件再次警示人们,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
真是人才因为一千多去踩一年缝纫机估计属于爱好[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