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的休假政策在整体上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细微的区别。小编根据军人、军队文职人员探亲休假政策的差异和区别进行了汇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年休假:
·军人:根据服现役的年限,年休假的基本假期为20天(服现役不满20年)或30天(服现役满20年)。在特殊岗位、特殊地区工作的军人,年休假假期可以增加10-60天。
·军队文职人员: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每年可享受10天年休假;满10年(含)不满20年的,每年可享受15天;累计工作满20年(含)以上的,每年可享受25天。
二、探亲假:
·军人:未婚(包括离异、丧偶)的军官和中士以上军士基本假期为每年30天,下士基本假期为每年20天。已婚军官的探亲假根据配偶所在地分为每年20天和40天不同情况。
·军队文职人员:已婚探配偶的,每年35天;已婚探父母、抚养人的,每年15天;已婚探配偶和父母、抚养人,且配偶与父母同地的,每年35天;已婚探配偶和父母、抚养人,且配偶与父母不同地的,每年40天;未婚、离异、丧偶探父母、抚养人的,每年25天。
三、产假和护理假:
·军人:女军人产假为188天。男军人可享护理假30天。
·军队文职人员:女文职产假为188天,男文职人员陪产护理假为30天。
四、育儿假和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假:
·军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育儿假和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假,时间均为5天。
·军队文职人员:同样符合条件可以享受育儿假和独生子女赡养父母假,时间均为5天。
总的来说,军人和军队文职人员在年休假、探亲假、产假、护理假等方面的基本假期相似,但具体的假期天数和适用条件可能因个人身份和工作性质而有所不同。军事人员的休假政策还涉及更多的特殊岗位和地区的加分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