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0382024051号) 。
内容为:“因你单位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而言,东吴证券在国美通讯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担任保荐机构,为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3285万股股票提供持续督导服务,发行对象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然而,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国美通讯在2020年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存在欺诈发行的情况。有关文件引用了虚假的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其中2020年1至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此外,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国美通讯的非公开发行申请,但相关文件也存在虚假记载,构成了欺诈发行的行为。
而在紫鑫药业的情况下,东吴证券也曾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尽管没有提供具体细节,但可以推断东吴证券在紫鑫药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可能也存在类似的监管违规行为。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证券市场监管和公司内部管理的质疑和关注。对于证券公司而言,遵守监管规定、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至关重要的。而涉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更是需要极高的责任和诚信。证券公司作为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合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针对此次调查,东吴证券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承诺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一表态有助于恢复公众对公司的信心,并显示了公司愿意全力配合解决问题的决心。
此次事件也提醒了其他证券公司要警惕和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公司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证券市场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唯有通过规范、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才能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保障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