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人知道这些新规定,可能有利于案件的办理。
这个规定叫做《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虽然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了,但好多人都不知道。
2023年9月28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23】18号)。公安部制定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切实解决报案应接不接、应立不立、推诿拖延等接报案与立案中的突出问题。
现实工作中,公安民警因日常工作忙于应付,有时报案人报了案,接报民警做个简单的登记,或者记一份报案笔录后,便不了了之,即不录入案件办理系统,又不给予报案回执,也不开展任何调查。公安部出台这个规定,就是为了解决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的顽瘴痼疾。
《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进一步的明确了公安机关接报案实行“三个当场”的制度:对报案人上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并告知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投诉举报监督的方式和途径。
其中有两个环节比较关键,一个是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过去,可能在登记簿上登记一下,或记一份报案笔录,现在要求必须录入办案系统,严禁网下流转,网下流转是违规行为。如果当时无法网上登记,应在无法网上登记情形消失后二十四小时内完成网上登记。为什么公安部这么重视网上登记这个环节呢?因为,一旦录入办案系统,便于公安内部监督机构和上级公安机关监督。
另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当场出具《报案回执》。有了《报案回执》,才有依据证明你到公安机关报了案。如果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立案和不立案决定,报案人好向有关部门申请监督。
公安机关接受报案后,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日;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七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者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办案民警按照《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规范执法,既维护了老百姓的权益,又避免办案民警程序违规被追责问责。
如果你是报案人知道这些规定,你所报的案接下来可能很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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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http://www.kongtong.gov.cn/zfxxgk/bmxxgk/plsgafjktfq/zcwj/zcfg/art/2024/art_fc742d34f0c54420a829277b407d5ff5.html?share_token=14c692a0-aa67-42b3-8cc4-8934f3582817&tt_from=copy_link&utm_campaign=client_share&utm_medium=toutiao_android&utm_source=copy_link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的通知 - 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