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上海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变,挺重要

小强财 2024-08-09 12:27:04

任何人都不愿意在工作中受伤,但是谁也无法保证工作中百分百地安全,如果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不仅给个人带来巨大痛苦,也给家庭带来阴霾,尽管有工伤方面的各种待遇,但是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健康。但事故发生后,相应的工伤方面的待遇,或许能减轻工伤人员及家庭的压力。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发生在工作中的不幸,有人在工作中不幸发生工伤事故,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痛苦。好在目前工作保障比较好,一旦发生工伤,会有一部分经济补偿来弥补身体的伤害,给当事人以慰藉,有关待遇也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进行调整。比如,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标准将根据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8月上旬,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连发布了两个通知,调整了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生活护理费标准、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一起具体看看。

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8月15日起执行

这个通知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

第一,享受的人员范围。

指的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且致残一级到四级的人员。同时也包括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工伤且致残一级到四级人员。

第二,实施时间。

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对上海市享受范围的人员调整伤残津贴和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生活护理费。

第三,调整标准。

伤残津贴:在2023年的基础上,一、二、三、四级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68元、62元、58元、54元。调整后的最低标准,对应级别每月待遇分别为9344元、8705元、8182元、7646元。

生活护理费:在2023年的基础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人员,每月分别增加62元、49元、38元,调整后对应的最低标准,每月分别为6154元、4923元、3693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伤残人员在2023年底之前办理了退休手续,领取了养老金,如果伤残津贴增加额低于2024年养老金增加额的,按养老金增加额计发。

另外,如果是2024年发生的工伤且致残一级到四级人员,有关待遇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计发。

第四,有效期。

通知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补发待遇,从2024年8月15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到2026年8月14日。共两年时间。

上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8月15日起执行

看看具体内容。

第一,实施时间。

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调整补发待遇,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26年8月14日。

第二,调整标准。

2023年12月31日之前享受待遇的人员,在2023年待遇基础上,每月增加15元。

调整后的最低月标准为1961元,如果是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待遇会有所提高,月标准最低为2047元。

如果是2024年发生因工死亡,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计发待遇低于最低标准的,按照最低标准计发。

以上就是上海市接连发布的两个工伤保险方面待遇的重要通知,点赞、转发、收藏,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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