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桩功之境界
持桩需经三种境界,体认有得,方为功夫。所谓境界,即持桩时所有之心理状态与生理状态也。盖心理作用于生理,生理作用于心理,交相辉映也。
清末学者王国维先生尝谓:凡成事者皆须经历三种境界,一曰:“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二曰:“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三曰:“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习拳亦应如是。
桩功之第一境界,从心理上讲,谓之不悔。学者需坚信不疑,有百牛挽之不动决心。从生理上讲,坚持百日即有感觉。坚持三、四年,即觉四肢膨胀,手足发热,有灌铅之感。四肢阴面有感觉较易且快,其阳面有感觉则较难且慢。四肢之阴阳面皆须有灌铅膨胀之感。方为有得,臻此境界始可学功。
桩功之第二境界,从心理上讲谓之望尽天涯路。此际须信天下拳道之妙,唯我自尔独尊,而他家所无也。从生理上讲持桩至五、六年即觉两耳膨胀,眉宇鼻梁觉如有物在内鼓动,颈项挺拔犹如顶上有大绳吊引,头皮发胀,须发飞涨,觉有大石压顶之感。此即持桩时头直顶竖之功也。同时上肢之感觉渐渐蔓延至臀部及小腹。至此四肢之感有日增焉。臻此境界,即觉天趣盎然矣。然所发之力还非源自腰脊,而是梢节之机械之力也。
桩功之第三境界,从心理上讲谓之回首。此明本能活力如蛇,神庄意静,弹指挥手,无非天籁。回过头来再看,十年来所操各法,皆如敝屣,理应弃之沟壑而不惜,初步所练即为正果。从生理上讲,坚持十年左右即觉腰脊有膨胀之感。此种感觉直达各谷道臊根,却觉体整如铸,身如铅灌,肌肉如一,行走步似趟泥,抬手锋棱起,身动如挟浪,腰脊板似牛。臻此境界,动则自有奇趣横生之感,所发之力始能均整。至此,技击之资备矣。
以上所谈之年限,皆系我自身体识所得,在于学者或可略长,或可略短,均在于个人天赋与功力然耳。曾文正公曾谓:“成就事业,天资仅作三分,而勤奋则占七分”,此非虚语也,学者勉之。
持桩日久,但见效不著,须求之于己身,不是姿势不正确,或即是心理起副作用于生理,或即生理起作用于心理,总之必有问题,当求证于高明,莫自以为是,切要!切要!
又持桩切忌死持一式,各式须交替轮流,每日如此。同时又须有站卧之分,站式与卧式尤须坚持。如是始有调配生理机能之作用。各式桩法虽皆可培育内劲,但各式之效应不同(故以桩功治病,才因人设式)。若死持一式,从技击角度看则为偏颇,学者慎之!每日之中持桩时间以一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为宜。每日持桩之时间应占练功总时间的三分之二,以三分之一做试力,就我之经验而论,如此为宜。盖桩功为意拳之基本功之故也。
单重发力
任何一门拳术,步法实为关键,而步法之妙,在于形体重心之调配也。据我数十年练功与实搏之经验而论,三七步单重发力,实技击胜人诀窍也。此种发力形式,须沾其身始纵力,抽我身劲已发,否则,难得其妙。须用意支配我身全体之筋肉松和空灵,刹那间一紧,而力已运至彼身矣。如此始能松紧不滞,力断意不断,意断神犹连。枢纽稳固。此种发力方法,别门拳术得知者盖寡也,实为古代拳术之精华。我之所谓“欲复古元始者”即此类也,非单重发力,均整之力无法囫囵递至彼身也。所谓紧,即争也,所谓松即敛也,争敛致用,紧松互为。
争敛松紧之关键,在于虚实相互为用。前进发力,两足重量前三后七,前虚后实,后退发力,则前七后三,前实后虚。实非全然占煞,实中有虚,虚非全然无力,虚中有实,两足非“丁”非“八”,其支撑范围一尺七八,大则滞,小则灵,以能坐裆开胯为度,前足大趾吃力,后足小趾吃力,要有植地生根之感。发力时,要利用呼吸之弹力,小腹充实,臀部力稳,坐裆提旋,稳定重心,增强两足力量,与地心争力,利用地面之反作用力,以加大力之爆炸,须记坐裆时要收敛臀部,使之成为上体的支座,稳定重心,以增加力之直射速度。如是所发之力,才能实而透,切记两足不许站在一条直线上,前足不许直线分出,后足不许直线后坐。须以三角螺旋形迂回进退,拧摆横摇,若鲸之游旋,如浪之起伏,进则能占势,退则能避锋,此即擦拉步之妙也。
发力之际,腰与裆是调节劲度、重心和增强力之均整的关键。我力运至彼身,对方因受力而产生一种反作用力,为克服此种反作用力,以控制已身之平衡,故我须使重心下降,始终下体稳固,上体虚灵。不倒翁之所以不倒,因其重心在其形体之下部故也。即使我发高拳击对方之头部,发力时亦须重心下降,断手多用退步打法,敌方出手发招,亦多用踏重穿裆之术。如敌已向我发起踏重穿裆之势,此际我须退步断其手,发力始能便当,故退步打法较之进步打法更为重要。
技击断手之目的,实际即以暴力迫使敌方丧失重心,以保持我之重心,始终放在一条载七之实足上,以载三之虚足护卫之,其势如不倒翁也,不倒翁之所以不倒,一则因其重心下降,一则因其重心始终在一个点上。其重心点外之面积,当受到外力作用而改变其位置时,随时可改变为其临时的重心点。故重心点外之面积上的任何一个点都能起护卫其实际重心之作用,单重发力之奥妙,此其一也;再者弹簧力在身抱三角之情况下,非单重不能出之,只有单重发力,才能做到遍体弹簧似,使全体成为一大弹簧,此其二也;另外在我无执而彼亦无执时,所生之来回劲,非单重不能出也,此其三也。
只有在单重发力之情况下,才能以同一发力动作,发生二次打击,此其四也,但须记随时调整两足虚实之比例,以控制平衡,保证力之均整,尤须切记发力时两肩不许贯劲,始能源动腰脊,劲贯四肢,力随足生,三角蓄劲,直线发力。如虚实不清,则犯双重之病,双重之病,技击大忌。学者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