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鲜为人知的历史,越是发人深思

我是历史其实挺有趣 2023-12-12 16:18:16

(黄金)

北周年间,有个商人到京师长安,也就是今天的陕西西安去做生意,这商人兴许是个巨富,光盘缠就带了黄金二十两。

参考唐朝前中期一两黄金即相当于现在人民币三千块钱的购买力的话,那么二十两黄金,就相当于六万块钱。

朋友们,别说在古代,就是在当代,这六万块钱它也不是个小数目。

而且,黄金二十两,那是很沉的,你要说每天都随身携带,一来没那个力气,二来行动也不方便,所以这商人干脆找了个箱子,把二十两黄金全都放到了箱子里,然后寄存到了长安城的一位友人家中。

他要是不花钱呢,钱就在朋友那里存着,他要是花钱呢,他就随时到朋友家里去支取。

装黄金的箱子,是商人用上好的精铁打造的,箱子上的锁头,更是铜铸的锁芯,要想说把这箱子通过暴力手段打开,那是难比登天。

然而,这二十两黄金存到朋友家里才几天,商人有次登门要取钱,却发现这黄金连着箱子,全都不翼而飞了。

在商人看来,这钱既然丢在了朋友的家里,那就很有可能是朋友见财起意,监守自盗。

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把钱搁到你这让你帮我好好看管,你倒好,直接给我偷走了!

哥们做的是金融生意,最怕资金链断裂,你把我钱给偷走了,你这不是要我的命呢吗?

商人是相当生气,二话不说就把朋友拉到官府,状告朋友昧着良心偷藏了他的巨款。

因为案发是在都城,是在天子脚下,所以长安城里没有衙门,也没有县官,这个案子一经上报,就落到了小御正上士的手里。

(长安)

小御正上士不是人名,而是个官儿名,因为北周崇古,朝廷里的官制大都效仿《周礼》,所以那个时候的官职名听起来都稍微有些奇怪。

小御正上士主要就负责法律类的工作,这种民间纠纷虽然算不上是他专职专干,但是既然老百姓闹到你这里来了,那你就不能不管。

但是管归管,可小御正上士的管法却很有不同。

基层的县令县官,他们是流官,凡到一地,任期短不过三年,长不过五年,五年时间里,他们要全权负责这一县之地的所有事情,负责好了,有政绩了,你才有往上高升的可能。

那什么是政绩?及时的清缴赋税,稳定社会治安,积极处理各类案件,赢得百姓的好名声,这就叫政绩。

在政治清明的时代里,为官之道,万变不离其宗。

但是,如果做官做到了小御正上士这个级别,那就有很大不同了。

这个官是京官,正四品,那是朝廷的要员,做官做到这个级别,他们看待事情的方式会发生很多改变。

政治环境瞬息万变,而政治斗争则更加残酷,对他们这样的官僚来说,一件事情最重要的不是对与错,而是如何做才能对自己更有利。

丢黄金的这个案子今天不处理,就闹到了自己面前,明天这事儿保不齐大冢宰和大司马就知道,后天事态严重了,上达天听,闹到天子御前,又该如何是好?

所以,干净利索的了结这个案子,才是对小御正上士最有利的。

史书没有记载这位小御正上士叫什么名字,但是我们得见他处理这个案件的手段:主人遂自诬服。

什么意思呢,意思是商人一跑来提告,小御正上士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是一顿打,这朋友遭不住用刑,当堂可就认了罪了。

(柳庆)

案子告结,但是朝廷里另外有一位仁兄叫做柳庆,认为这断案过程有点草率,恐怕是有冤情,于是他可就介入了。

我们知道,北周的前身是西魏,西魏则是北魏分裂来的,这个柳庆,他在北魏的时候就在朝廷里做官,而且他出身河东柳氏,这柳氏一门在魏晋时期就是门阀大族,树大根深,所以柳庆更是名门之后。

北魏最鼎盛时,当属孝文帝拓跋宏改革之际,但孝文帝想不到,他死后不过三十五年,他仰光七庙,俯济苍生的理想就全然破碎,北魏就走向了分裂。

柳庆一生,在北魏所担任的官职颇多,但是基本上是做京官,是京官中的中高层官员,北周建立之前,他在西魏朝廷里担任的最后一个官职是雍州别驾,而北周建立之后,他的官位是宜州刺史,兼京兆尹。

我们权且认为,柳庆介入这桩案子的时候,他的身份还是雍州别驾,当时的雍州治襄阳,南阳,新野,随州这些地方,而别驾则是指雍州地区最高领导(刺史)的佐官,主要负责刑法工作,和后世的通判差不多。

柳庆也管法律,但是问题是长安不属于他的辖区,所以如果他只是一个别驾的话,是没有权限异地介入的。

所以,柳庆介入这桩案子的时间,大概是西魏和北周交替之际,也就是公元556年左右。

这个时间段,柳庆即将卸任西魏的雍州别驾,而被北周朝廷授予了宜州刺史的官职。

宜州在广西,那离长安就更远了,但是您别忘了,柳庆在北周还有个兼职,那就是京兆尹。

京兆尹这个官职,它负责的事情很多,方方面面是面面俱到,反正总而言之是言而总之,京兆尹在长安城里坐镇,凡长安地区民生,经济,文化,法律,军事等,他都有权插手管理。

所以,作为长安城里的主官,柳庆参与这桩案子,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柳庆这个人,喜读诗书,打小就聪明,十多岁的时候他父亲想要看看他什么水平,于是拿出一篇上千字的文章让柳庆朗读,柳庆拿过来读了三遍,第四遍直接脱稿,原封不动的背了出来。

长大之后做了官,柳庆官风也很正,一直是一个执法严明的人。

(元欣)

他初做雍州别驾的时候,北魏皇室有个王爷,叫做广陵王元欣。

这个元欣,他来头不小,是魏献文帝拓跋弘的儿子,原本就是皇亲国戚,到西魏的时候更是八柱国之首,权势那是盖了冒了。

元欣有个外甥,姓孟,这个孟氏仗着自己舅舅的名头,为虎作伥,在民间多有叫骄纵不法的行为,有一次孟氏潜入到百姓家里偷走耕牛一头,柳庆知道这个事情之后,立刻就把孟氏给逮捕了。

牛,这是古代的重要生产力工具,还是拿唐朝来举例,初唐时,屠宰耕牛是严重违法的行为,判罚和杀人的罪过都差不太多,所以北周时,想来偷牛也是重罪。

孟氏被柳庆抓了之后,本应就地俯首认罪,可他言语之间却十分嚣张,甚至出言讥讽道:今若加以桎梏,后复何以脱之?

意思是说,今天你威风凛凛的把我给抓了,明天你就得规规矩矩的把我给放了。

是啊,在孟氏看来,柳庆不过区区别驾,是没有资本和皇族抗衡的,抓了自己,那就等于是得罪了皇室,得罪了皇室,那就是毁掉了自己的政治仕途。

别说柳庆一个别驾办不动孟氏,恐怕就是雍州刺史,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这乱世之际,人人都是保身为要,做官更不能太露锋芒,还要和光同尘,大家都是同朝为官,大家都是既得利益者,别说百姓丢了牛无关紧要,就算是老百姓死了,那也跟我们没有关系,退一万步说,你我大好前程,何必和孟氏这种贵戚较劲呢?

但是,柳庆没有犹豫,也没有给皇室亲戚们下来捞人的时间,而是按照流程结了案子,依法将孟氏杖毙于堂下。

在大多数同僚们看来,柳庆的确是做了错误的决定——他不能这么搞。

(元欣)

他们不能理解,这乱世难为,何必赌上自己的前途较这个劲呢?

是啊,为什么呢?

很简单,如孔子所说,凡事不问能不能,而要问该不该。

他们不明白,百姓也是人,百姓也有妻子儿女,也有父母需要赡养,一头牛对于皇亲贵胄们来说没有什么,但对普通人来说,也许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孟氏偷牛不过是为了玩乐,但他不知道,他偷走的也许不是牛,而是贫困百姓们活下去的权利。

为什么?没有为什么,因为我柳庆,和你们不同。

柳庆有手段,有直觉,所以他认定这黄金失窃案必然不同寻常,后来他介入一调查,发现黄金二十两还真不是朋友监守自盗,而是这商人的朋友另有友人来家中拜访,闻听其财,贪心大动,用计灌醉主人家,这才窃走了黄金。

一桩冤屈,昭然长安。

五十岁,执法严明,素有好名的柳庆去世了,时年是天和元年,公元566年,此时,南朝处于陈文帝陈蒨治下,文帝有德,但南陈从立国伊始就决定了它并无角逐天下的可能,北齐为后主高纬治下,高纬和陈文帝恰恰相反,想当初北齐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但北齐诸多君王德行欠佳,不能施恩于民,高纬更是荒淫无道至极,因此这个王朝的命运,只有自戕二字可言。

持续将近一百七十年的乱世南北朝即将结束,风流人物,才子佳人,帝王将相,文臣武士,历史如大浪淘沙一般,让光阴百代不过是匆匆之过客,落花流水轻易洗尽一梦浮生。

在庞大的时代面前,那些站在历史主舞台的人,他们的命运都可以忽略不计,而如柳庆这样不过在史书中留下过小小一传的,似乎就更加不值一提了。

然而,作者还是把他给写了出来,至于为什么要写出来,作者想要借用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罗新的一句话来收尾:

我们关注遥远时代的普通人,是因为他们是真实历史的一部分,没有他们,历史就是不完整,不真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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