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茧大战:茧丝绸一体化改革

祥缘评商业 2024-03-26 02:43:01

湖州素有“丝绸之府”的美称。改革开放后,全市茧丝绸产业发展进入快车道,却迎来了人们意想不到的“蚕茧大战”,并由此引发后来的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这次改革虽然没能彻底改变一个传统产业发展的历史命运,但也常让人记忆回味。

蚕茧

从1985年起,以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第二步改革全面实施。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当年对蚕茧取消派购,采取合同收购,合同以外的自由上市,议购议销。1986年又改为核定基数的办法,基数外的蚕茧放开搞活,价格浮动。这使1985年、1986年两年,全市蚕茧总产量达到55.2万担,比1983年增长34.96%和35.25%,甚至出现了“卖难”的情况。

但是到了1987年,由于市场需求行情的迅速变化,围绕蚕茧收购,在杭嘉湖苏蚕茧重点产区的省与省、县与县、乡与乡的毗邻交界地段,掀起了一股抢茧风潮,时称“蚕茧大战”。

因为不断拉大的市场价格差和乡村丝厂及茧贩子的大量收购,使许多农户在家中搭建起小茧灶,自己烘干了蚕茧自己卖,视市场行情高价抛售,鲜茧、干茧、半干茧都有,严重冲击了蚕茧收烘秩序,并造成原料茧品质下降,影响了丝绸生产和市场稳定。

蚕农卖茧

对此,浙江省政府不仅出台了实行蚕茧价格补贴的收购政策,还明确规定,蚕茧由丝绸部门统一经营,除经市、县政府批准委托供销社和丝厂收购外,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或贩卖蚕茧。并且随着蚕茧大战不断蔓延升级,所出台的政策规定日益严格严厉。

据此,各级政府大多采取强制性行政干预的办法,在蚕茧收购季节,封锁毗邻边界路口河道,阻止农民把家里生产的蚕茧卖到其他地方。而农民挑着蚕茧或摇着船到处跑,像打游击战一样,躲开乡镇干部,到价格高的地方去卖。工商、公安部门组织力量严厉查处各种非法收烘活动,打击茧贩子。

因多方面的原因,这种行政干预的效果并不理想。到1988年中秋茧上市前,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亲自主持下,杭嘉湖重点产区达成了《关于加强蚕茧生丝收购出口经营管理的协议》后,各地充分运用经济杠杆、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手段,蚕茧大战的烽火才逐渐归于平息。

连续两年的蚕茧大战,表面上看是由供需不平衡所造成的。尤其是各地丝绸工业的快速发展,国际市场的迅速变化,使1985年底1986年初出现的“茧丝过剩、产大于销”的情况,急速演变为1987年、1988年的供需严重失衡。即使蚕茧收购中准价从1987年的每担140元,提升到1989年的348元,也还是供不应求。

之后,全市蚕茧实际收购价格逐年提高,1994年达到顶峰961元。蚕茧价格高了,丝绸加工业面临严峻的考验,尤其是缫丝厂大面积亏损。1995年,全市486家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丝绸企业,总亏损1.65亿元;1996年,市丝绸系统归口统计的15家企业,净亏损1.16亿元;至1997年,累计亏损2.6亿元。乡镇丝绸企业则纷纷减产、转产和停业关闭。

面对“蚕茧大战”及之后的“茧价涨了,产量少了,企业要倒闭了”的情况,许多人感到问题出在经营管理体制,因而改革的呼声一直很高。

1996年3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茧丝绸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的通知》,决定对全省茧丝绸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管理,要求以丝绸公司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实行统一经营,并赋予省丝绸公司行业管理职能。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市政府专门建立了茧丝绸改革领导小组,制订湖州市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关于茧丝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并发各地执行,部署推进了茧丝绸一体化的改革工作。

在此背景下,次年2月,全市茧丝绸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召开,正式部署茧丝绸一体化改革,对涉及供销系统和农业部门的财产、人员及其他问题进行协调,明确了处理意见,要求3月底前基本完成一体化工作,4月底前全面到位并正常运行。

根据改革方案,以原湖州市丝绸总公司为基础,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公司正式成立,同时建立市丝绸行业管理办公室,系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将原属农业部门的蚕桑技术指导站、蚕药厂,供销社系统的茧站及收烘业务等,统一划入丝绸集团公司,实行“茧丝绸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管理体制。

这次改革,基本理顺了蚕茧收烘管理体制,稳定了收烘秩序,农民种桑养蚕的利益有所提高;丝绸企业通过改制和压缩加工能力,改变了全行业亏损的局面,扭亏转盈取得一定成效。1998年,全市蚕茧总产量55.47万担,收购量41.16万担;规模以上企业生产白厂丝7409吨,丝织品3.29亿米,比前两年均有回升和增长。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1999年7月,湖州市丝绸(控股)集团公司破产,组建湖州市丝绸(控股)有限公司,探索茧丝绸市场化运作。2002年2月,湖州市丝绸(控股)有限公司改组为浙江中维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标志着丝绸行业生产、经营全面实现市场化。(来源:湖州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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