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边的摄影师

国斌小说 2024-06-17 08:00:45

封面·池塘里的荷花与荷叶

每到拍荷季,儿童公园后面的荷花池就围满了摄影师,一则这块地背东面西,后头有小坡和树林遮荫,拍照闲了,可以坐在道旁的水磨石护堰上休息;二则黄石只这么大一块地,彼此之间即使不熟,也常常打照面,聚在一起聊天吹牛,也是打发时间的方式之一。现在背了个照相机的,绝大多数都是中国大爷,退休在家游手好闲,也不做啥家务事,闲得慌,聊天算是比较好的养生方式,何况还有共同语言,谈的都是摄影相关的话题。

我这人不怎么挑,啥都可以拍,也可以不怎么拍。比如荷花,老陈教授约了,便去荷花池走走,陪他拍一圈荷花。不过,每逢下雨,我都会去荷花池,雨中的荷花、尤其是暴雨中的荷花比晴天的好看,拍出来有特别的味道。不过下雨的时候不太可能有太多的摄影师扎堆,大家都紧赶慢赶地拍几张雨荷回家,心疼着自己的机器呢。

有人说,凡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左中右,我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凡是有人的地方的地方便会有不同的观点与看法。昨日里读《南周》,一位仁兄也是闲了,他做了一个考证,即“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话从何而来。最后又加上一句著名的西谚: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是一句拉丁语,作者的翻译为:个人的品位和偏好实在不必争论。其实我们已经有更好的翻译:谈到趣味无争辩。趣味好尚这个东西的确是没法说谁对谁错,中国人也有一句话叫做: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便是这个意思。

但是中国中老年摄影大军不一样,他们大多是性格比较固执的人,总觉得自己的做法才是最正确的。有时候甚至固执到不可思议。比如这几天一直在拍那株罕见的并蒂莲,有一位摄影师参加过老年大学的学习,被导师洗了脑,坚持认为遇到这样珍贵的荷花,应该一个小时拍一张照片,用来记录它的全部绽放直至凋谢的过程。也怪我当时嘴贱,随口插了一句说,拍照嘛,是好玩,不是玩命。这人立马急了,摆了个为摄影艺术献身的造型,搞得像李玉和似的,要和我争论。我见势不妙,赶紧扭头就走。

我觉得老年大学的老师们有时候不太厚道,常常以培养艺术家的方式来教导这些老头老太太们。比如,他们要求学员平时拍照用M档,也就是手动档。老陈教授从老年大学肄业,也是坚持要用手动档,而以使用自动档为耻辱。好不容易爬上了黄山,而且好不容易遇到了云海,但拍出来的片子要么白了,要么黑了,要么糊了。等于没拍。我说,老陈你这是个啥意思呢?用手动档拍绝对的废片和用自动档拍出清晰的、有纪念意义的片子,你选择哪一种?你不是天天可以上去黄山的。

我不是说不能学习手动档,而是很多人没把学习手动档的意义弄清楚。讨论这个问题的第一个前提是,现在的数码相机,尤其是单反与微单,它对于光的辨识与处理能力,绝对高于普通摄影者对于光的认知水平。一代又一代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为此投入了巨大的精力,我们不能够怀疑这些人的创造力和认知力;第二个前提则是,我们为什么要使用手动档?因为数码相机的光学理论设计只针对一般化场景,当你需要拍摄特殊的,个人定制的场景时,数码相机也许完成不了。它只能推算你可能需要怎么样的光,但不能确定你一定需要这样的光。所以我们用手动模式来实现个人的独特想法。仅此而已。

大白话即是,用自动档并不证明摄影师的愚蠢,用手动档也不能证明摄影师的技术高超。尤其是在常规场合,我个人采用两种方案,静态拍摄用光圈优先,动态拍摄用快门优先。好处是,拍摄过程比较快,也有很强的适应性。如果我们在所有的场合都用手动档,意味着你每拍一张片子,都得做出适当的调整,因为不同的场合的光线是完全不一样的。

这话我只能跟自己和老陈说,因为说给别人听,他们会找出一千个足以反驳你的理由。

又比如今天傍晚,一位摄影师带了一位年轻的模特到荷花池拍照,我估计这位模特没有多少出镜的经验,而摄影师也缺乏一定的人像拍摄掌控能力。如此一来两个人之间的配合很可能问题。模特认为我是来被摄影师拍照的,摄影师认为模特是按照我的安排来拍照的。我觉得正常的关系应该是,模特是按照个人的想法来表现自己快乐的、可爱的、矜持的、羞涩的、文雅的各种状态。摄影师把握住这种状态,实现自己的拍摄理想。

谈到趣味无争辩,我也不会在人家拍摄的时候插嘴,那是很招人讨厌的事情。

我们的中老年摄影大军对于模特怀有那种简直可以称之为痴迷的拍摄愿望,不管是年轻还是年老的女人,一窝蜂就拥上去蹭拍。当时荷花池还没多少摄影师,我路过随手拍了两张便作罢。而一位老同志跟在他们身后,不停地拍摄,最后,那位带模特来的摄影师烦了,说,你们黄石的摄影师怎么能这样呢,拍几张就可以了,死缠滥打就不好。老同志不满意,反驳道,总不是好玩,拍几张又怎么了?

后来逐渐过来了不少摄影师,也是一付决不罢休、死缠滥打的架势。带了模特的摄影师双拳不敌四手,后来也懒得说这事,任人围殴。其中一位摄影师说,他既然把人带到这种公开场合,就应该视为同意大家一起拍的。我心想,你这话说得也不对,如果一个人带了他的女朋友在公开场合接吻,难道能够视同大家都可以上去与他的女朋友接吻吗?你没有经过人家的同意,使用了人家的资源,本来就做得不对,蹭蹭也就算了,但不能为错误找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吧,人家完全可以要求你删掉所拍的片子。

我当然也做得不对,也没经人同意蹭拍了两张,做个自我检讨。

那位年轻的女模特也够拼的,在水里坐着足有个把小时,为了拍几张照片,把身子骨弄坏了那可是真不划算。即使是商拍,人家按时付费也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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