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超人阿宝,帮王氏骨科医院隐瞒了什么?

迟迟的记事本 2024-04-06 09:02:44

2023年2月17日,我们的社会刚刚走出阴霾。四川泸州,王氏骨科医院去该市云台社区义诊,却被罚款5万元,理由是非法行医。学雷锋做好事,看病不收钱,这样的好医院、好医生却被罚款——这是烧伤超人阿宝对此事的描述。事情具体经过,他是这么说的:

他哪里说错了,又隐瞒了哪些情况呢?

医院与一社区协商,到该社区开展义诊活动

实际情况:社区没有主动邀请医院来义诊。是医院主动联系社区,要求来“义诊”。然后通过某种中国人都懂的方式,获取了社区干部的同意。案发后,医院再次找到这位社区干部,补开了一封落款儿为“2月13日”的邀请函——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从而诞生了“社区主动邀请医院来义诊”和“组织义诊的是社区,不是医院”这两段谎言。

阿宝用了“协商”二字,回避了医院主动要来的“义诊”的事实。

证据1:2月17日区卫生健康局对组织者王某的《询问笔录》

问:是哪个派你来的?

答:是我联系的社区,社区同意后,我今天才来做义诊的。

证据2:事后补开的《邀请函》

泸州王氏骨科医院:

贵院是我市骨科骨病专科医院,对风湿骨病有独特的治疗、康复训练方法,因我社区所在小区居民普遍年龄大、行动不便、风湿骨病疼痛患者特别多,现诚邀贵院委派专业医生人员,莅临社区为居民朋友提供免费风湿骨病健康咨询、健康用药、康复训练方法指导,感谢贵院给予社区工作的协助和支持。

2023年2月13日

一名社区干部,会不会在没有任何利益驱使的情况下,主动邀请一家民营医院来自己管辖小区搞活动?这《邀请函》像不像社区干部写的?咱们都是资深中国人,大家自己判断。

本《邀请函》内容,与王某的《询问笔录》矛盾。你信哪个?

医院派出两名有正规资质的医生

假的。

实际情况:活动的组织者王某并不是医生,而是个技师。现场只有周某一名医生。

但是,现场发放的该医院人员名片有5人,包括王某,却没有周某。由此可见,周在院内外的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均不如其它5人,包括王某。

携带设备和宣传材料

实际情况:现场查获物品包括:1.泸州王氏骨科医院专项检查55元特惠价优惠单129张;2.医院收费单3本;3.标注有“市区内免费接送,电话236****”的健康卡若干。

所谓的义诊,本质目的是为民营医院招揽病人。您要是硬管这个叫“学雷锋”,叫“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能同意吗?

在免费义诊过程中,当地卫健局的执法人员赶到了现场

实际情况:执法人员到场时间是上午9点。

就是说,“义诊”刚开始,就结束了。这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免费是结果。究竟是没来得及收费,还是没打算收费,就说不清了。

但有一点,现场查获了3本医院的收费单。您既然免费,要收费单干什么?亦或是现场免费,让您到医院去交钱?或者说用55元的特惠价专项检查单,改天到医院去交钱?

由于医院未办理备案手续且属于跨区义诊

强调“跨区义诊”,给人一种错误印象,即在本区内搞类似的“义诊”就是合法行为了。其实不是,算不算非法行医,跟跨不跨区没关系。您踏出医院大门一步行医,都算非法。

罚款11万元的处罚。后经医院申诉后,将罚金降至5万元。

法律规定:违法所得的5倍以上,20倍以下;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所以,没有非法所得的本案,罚款在5-20万之间。

那么为何又从11万降到5万呢?这是因为在案件查处期间,该院有立功表现。具体立功行为是,该院工作人员举报了石洞农贸市场内有人非法行医。5万已经是最低处罚了。

所以,这种行为本质上就是民营医院的宣传行为,通过社区干部,实现广告的精准投放。类似于现场给爷爷奶奶发鸡蛋,组织健康讲座,卖保健品。法律上,发鸡蛋,健康讲座都合法,保健品本身也合法。但这种行为,好么?如今,鸡蛋变成了测血压、贴膏药,卖的保健品换成了民营医院的医疗服务。

多亏有“非法行医”这条红线管着。高层也早发现了有人想利用“义诊”牟利,所以2001年颁布《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加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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