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女子回娘家,听说舅舅遇到难处,急需用钱,她二话不说,取出50000元现

白羊登义文 2025-04-01 01:13:56

福建厦门,女子回娘家,听说舅舅遇到难处,急需用钱,她二话不说,取出50000元现金,送到舅舅家里,没想到,舅舅却突然哭了,看着舅舅擦眼泪,女子回忆起往日心酸,她说:哪怕这5万块钱,舅舅还不上了,我也认了!因为舅舅的恩情永生难忘。

据小莉帮忙3月30日报道,女子回娘家时,听哥哥和她说起,舅舅急需用钱,但是家里装修没有多余的钱,他就凑了一万给了舅舅。

女子一听舅舅遇到了难处,她没有丝毫犹豫,立马跑去取了5万现金,买了一些礼品,去看舅舅。

舅舅、舅妈一看外甥女来了,非常高兴,张罗着做了一桌子好菜。

女子将5万块钱,给了舅舅,只想着帮舅舅一把。

没想到,吃饭的时候,说起这件事,舅舅一下子难过的哭了,他一边擦着眼泪一边又不好意思的笑了。

看着舅舅感动的哭了,女子也很心酸,这些年舅舅对自己的好,让她铭感于心。

女子感慨的说,她永远忘不了,在她11岁那年,妈妈癌症住院了,那时候,没有钱交住院费,一家人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人生最难的就是人在医院却没钱,去哪借钱啊?谁又敢借给你钱呢?甚至有人还会认为那就是一个无底洞,更不会借钱,反而会避而远之。

可就在这最艰难的时候,女子5个舅舅谁也没有躲避,他们一起兑了钱,给女子的妈妈送去了一笔救命钱。

然而,女子的妈妈最终还是撒手而去,但是,女子却记住了舅舅们的这份恩情。

女子的妈妈去世后,她的小舅、小舅妈就一直让她在他们家生活,像对亲生女儿一样给予她家的温暖。

女子说她16年前就没了妈妈,但是,舅舅们对她都很好,给她做好吃的,接送她上下学。

后来,就在女子出嫁后,回到娘家,舅舅们对她依然像小时候一样关心爱护。

女子说:我依然还是那个被小舅牵肠挂肚,心疼的人,不管什么时候,回家都有热饭吃。

而女子也默默的记得舅舅的好,把这份恩情埋在心底。

所以,这次女子听说舅舅遇到了难处,她二话不说,直接取了5万块钱给舅舅送去。

女子说:舅舅需要用钱,不管什么原因我都帮,哪怕这5万块钱舅舅还不上,我也认了,因为,这种恩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看着女子发视频中,舅舅坐在那哭的眼圈通红,不停地擦着眼泪,随后又不好意思的笑了,可他的笑容里却满是欣慰。

网友们看了后,都为之动容。

有人说,舅舅哭了,一看舅舅就是那种特别善良的面相,女子回复说,舅舅从小对我真的好,所以永生难忘啊!

娘亲舅大,舅舅也是想起故去的姐姐了,她的女儿这么懂事,舅舅能不感动嘛。

看到女子对舅舅报恩,大家都夸她知恩图报,有情有义。

有朋友分享了自己的故事:23年我妈查出乳腺癌,急需做手术,舅舅二话不说转了十万过来。25年过完年舅舅查出肺癌一直住院,因为他没有孩子,我直接辞职来照顾他了,到现在已经两个月了。真的是娘亲舅大,当你真正困难的时候就体现出来了。

亲人之间互相帮助,有时无需多么华丽的语言,它无关利益,无关回报,只源于那份血浓于水的亲情。

而女子在得知舅舅急需用钱后,自愿取出5万元现金给舅舅送去,是尽了一份心,也是在回报舅舅的恩情。

那么,从法律方面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女子拿了5万元现金给舅舅,算借款吗?

《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女子给舅舅拿5万元现金时,并未明确表示为借款,而且,舅舅也未出具借条或者双方达成书面借款协议。

女子也表示,拿钱帮助舅舅是出于报恩,因为舅舅在她小时候给予她很多的关爱,这种恩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在缺乏明确借款合意和证据下,这5万元更可能被视为女子对舅舅的赠与,而非借款。

当然,如果后续女子和舅舅有明确借款约定或者还款计划,那么这5万的性质可能会发生变化。

2、女子给舅舅的5万元,是否构成赠与呢?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女子听说舅舅急需用钱,拿出5万元现金送给舅舅,她是出于帮忙,但是,她也做好了舅舅还不上的准备,表示,不还她也认了。

从另一层面说,女子的行为是出于亲情帮助,但是,假如舅舅还不上,她也认可为赠与。

当然,舅舅对她好,也不可能不还的。

人这一生中,能遇到好的亲人互相守护,是一件很幸福的事,但是,能有善良的亲人守护也很难得,所以,更应该好好珍惜这份亲情。

那么,大家在遇到难处时,身边有这样善良的亲人帮助吗?来分享你的故事。

信源:小莉帮忙—202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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