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案中,当“当地婚俗”撞上“法律法规”,我们该反思什么? 吴某某与席某某生活在山西阳高县一个小县城,二人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并交往3个月,还不了解对方,就订婚,吴某某要求席某某18.8万的高额彩礼与男方的婚前购买的房产加名。高额彩礼和婚前房产加名婚姻的“保障”还是“已经设计好的陷阱”? 婚姻始于爱,没有爱情的婚姻姻是可悲的,高额彩礼无法保障婚姻到底会有多长,反而可能成为今后经济纠纷的源头。婚前财产协议更符合现代婚姻观念。
大同订婚案中,当“当地婚俗”撞上“法律法规”,我们该反思什么? 吴某某与席某某
啦啦啦无说社会
2025-03-29 22: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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