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一名11楼的装修工意外掉入5楼的阳台,不幸离世。5楼的住户还未入住,新房

聊聊社会的事 2025-03-21 17:50:45

张家界,一名11楼的装修工意外掉入5楼的阳台,不幸离世。5楼的住户还未入住,新房就变成了“不祥之宅”。于是,5楼住户向11楼的住户索要12万赔偿,不过遭到了拒绝。最后,法院判11楼住户赔偿2万。 素材来源于:湖北综合 男子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买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不过最近比较忙,还没有进场装修。 但是男子突然接到电话:“先生,你快来把你的新房打开一下,我们要进去救人。” 男子一听,十分震惊:“我的新房都还没装修,里面哪里有人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对方急切地说道:“你的房子里面是没有住人,但是11楼的装修工人摔到了你的阳台上,现在不知道情况怎么样,你赶紧来一趟。” 男子听到后,心里五味杂陈,但此刻不敢多想,只能赶紧去开门看看掉下来的工人到底怎么样了。 不过等到男子赶来的时候,人早已没有了气息。此时男子呆呆地站在那里,像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 等众人走后,他才声泪俱下,把心中的郁闷全部发泄了出来。 他说:“我好不容易攒下钱,买了这套新房,现在都还没入住就成了不祥之宅,这是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呀?我该如何是好呀?我以后还敢在这里住吗?每每开窗看到阳台,这一幕都会浮现在自己脑海,让自己以后如何安心居住。” 他觉得整个事情都应该由11楼的住户来承担,如果对方做好了一切安全措施,工人也就不会掉下来了,自己的房子也不会变成这样了。于是,他直接冲上楼去找11楼的王先生。 王先生和男子有着差不多一样的心情,工人是在为自己装修房子时去世的,自己有可能还要面临对工人的赔偿。一想到这里,自己心中就郁闷至极。 虽然人不是在自己房子里去世,但是整个事件都是因给自己装修房子所致,这早已给他造成了心理阴影。 所以当男子找到王先生的时候,双方都在发泄着自己的不满,很难好好说话、好好谈事。 不过,男子认为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也不想找对方说理,而是直接起诉了王先生。王先生也承认自己间接给男子造成了伤害,但他觉得这不应该完全是自己的责任,还应该有开发商的责任。 因此,男子起诉的对象改为直接起诉11楼的住户以及开发商,要求他们一共赔偿自己12万。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这12万完全抹不掉他这一辈子的阴影,所以必须要让他们用金钱来承担责任。 不过对方肯定不认同,他们认为这个事情虽然是意外,人虽然是掉在了五楼的阳台,但他们并没有过错,又不是自己推工人下去的,而是工人自己发生了意外,男子应该去找工人才对。 法院听了双方的陈述后,最后判决11楼住户赔偿男子2万元,开发商赔偿5000元。 这个金额和男子想象的差额有点大,于是他不服,直接提起了上诉。但二审也维持了原判。不过网友们说,人都掉到男子的阳台了,新房变成了不祥之宅,怎么才赔这么一点钱呢?显然不合理呀。 有人说,如果五楼的住户不住了,想卖出去,房价要受影响,并且在卖的时候必须要告知人家实情。如果告诉了别人实情,人家还会买吗?所以房子后续的经济效益也受到了影响。 因此,网友们都觉得是不是只赔偿25000元有点少呀?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为何只赔25000元呢? 法院最终判决11楼住户赔偿2万元,开发商赔偿5000元,主要基于对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 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 在此次事件中,装修工人是在为11楼住户提供装修劳务时发生意外坠落,导致5楼住户房屋成为“不祥之宅”,所以11楼住户作为接受劳务方,需承担侵权责任。 但工人坠楼并没有对5楼房屋造成直接的财产损失,也未影响房屋使用价值。 房屋价值受多种因素影响,虽民间对“不祥之宅”存在抵触心理,会降低房屋交易价值,可这并非直接的经济损失,难以进行精确估量。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被告过错程度、案涉房屋购入价款等因素,酌情认定房屋贬值损失。所以在综合权衡之下,判定了这样的赔偿金额。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0 阅读:620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2

用户10xxx02

5
2025-03-22 07:48

扶一把稀泥,都不满意

聊聊社会的事

聊聊社会的事

生活有关,祝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