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电话,我赶快跟刘部长打个招呼,回家看是什么情况。
一共来了五个人,我赶快给一位男士递烟,说了一句:“您几个过来了。”
计生所长和副镇长等
“这是咱们镇的李镇长。”一位女士指着一位“领导”模样的女士介绍说。
李镇长也指着“介绍人”回了一句:“这是咱们计生所王所长。”还有一男二女应该都是计生所的干部。
李镇长说:“我们是排查上个月没有参加孕检的对象,通知明天到计生所去参加孕检的。”并给留下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显示:
姓名 刘* 年龄 47 民族 汉
姓名 闫*善 年龄 44 民族 汉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 民政局……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刘丽长期不参加孕检,根据《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决定对你处以6000.00元(陆仟元正)的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处罚款项缴至蔡都镇计生办。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
我们连忙答应:“好好,明天过去!”
李镇长一行走了以后才知道,他们并非“排查”或“通知孕检”的,因为这个院子里配有一位计生专干,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通知过孕检了,但他们并没有逐户“排查”或“通知”,而是只来我们一家。并且罚款通知也是事先写好的。
这时才让我们恍然大悟:显然是过于相信那位朋友的“嫂子”才酿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