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之序卷,讲到旧中国时农民的情况: 占农村人口14%的地

巅峰倦客 2025-03-15 18:52:13

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之序卷,讲到旧中国时农民的情况: 占农村人口14%的地主拥有全国耕地的62%。无地的佃农、雇农、游民却占农村人口的55%。 全国各省的实物地租一般占产量的50%,有的省超过50%,有的县甚至高达70%至80%。 据彭湃在《海丰农民运动报告》中提供的材料,1925年,广东海丰佃农全年收入165元,交租81元,余下84元中,购买种子、肥料、农具等生产资料耗费40元,只有44元可用作生活费,而当时一个农民的年生活费一般需要40元至50元。这就是说,一个佃农终年劳动,所得尚不足一人糊口,更不必说养家了。 在新谷登场时,商人往往压价向农民收购粮食;待到青黄不接,农民需向市场购买粮食时,他们又抬价出售。许多农民的生活难以为继,不得不求助于高利贷者。而不少高利贷者就是地主。 当农民不能按期偿付本息时,不得不把少得可怜的土地、房屋乃至子女典卖给地主。这样,高利贷剥削就成了地主兼并农民土地的一种手段。 看了这些,再看看那些给地主阶级扬幡招魂的,那真是坏透了!他们给地主扬幡招魂,目的何在呢? 更可悲的是,那些穷苦子弟出身的子孙,也跟着人家给地主阶级唱赞歌,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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