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男子和二婚妻子在一起生活2年,夫妻感情一直都很好,可男子突发脑出血,昏迷不醒,妻子一听手术要交几万元,她说自己一分没有,在男子昏迷第三天,收拾东西离家出走了。男子妹妹:没见过这么黑的,你哪怕照顾半个月离婚,我们一句话都不会说。
2025年3月,赵女士联系记者,说自己父亲娶了一个二婚妻子,可继母却在自己父亲昏迷期间,转走父亲10000多工钱,离家出走了,他们希望记者帮忙联系对方,出面解决此事。
赵女士说自己父亲老赵61岁,父母感情不好,早几年前两人离了婚。
2022年,父亲遇到了现在的老伴,两人相识后,很投缘,相处的很融洽,在一起没多久,就领证结婚了。
赵女士看父亲跟继母感情和睦,也很快就接受了这个事实,并跟对方相处融洽,双方之间一直都是和和气气的,从未红过脸。
2024年春节期间,父亲突发疾病,送往医院救治,医生说是脑出血,需要手术,得准备几万块钱。继母说自己一分钱都没有,还在父亲昏迷的第三天,收拾东西走了。
更让赵女士气愤的是,父亲的手机一直由继母保管,手机上收到的工地转来的一万多块钱工钱,也被继母转走了,她还把聊天记录给删了,并且,继母还把车也给开走了。
赵女士觉得,继母可能是看父亲生病了,觉得他以后是个负担,就跑了。她觉得,继母应该有钱出钱,没钱出力,可她这样一声不吭直接跑路的行为,实在太不应该了。
虽然继母走了,但是自己不能不管父亲,赵女士想办法筹了钱,让父亲动了手术,父亲的情况恢复的还不错。
老赵出院后,因为一直联系不上二婚妻子,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法院认为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判决对方向老赵支付4万元医疗费。
可判决下来后,对方并未支付这笔钱,他们父女也联系不上对方,这才找到记者帮忙的。
老赵对记者说,自己跟二婚妻子的感情一直都很好,从来都没有吵过架,妻子生病期间,自己还给对方端茶倒水的照顾着,可没想到,自己生病后,对方却一走了之,他很伤心。
记者跟着老赵的妹妹和赵女士来到对方家里,可对方并未在家,家里也没人。
老赵的妹妹气愤的表示:她将哥哥包工地的合同拿走了,钱也转走了,没见过这么黑的,你哪拍管半个月之后再离婚,我这边一句话都不会说。
由于联系不上对方,记者只能带着赵女士,把此事反映给了当地村委,村委表示:他们会想办法,让两边坐下来好好聊聊,看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有很多人说半路夫妻就是这样的,哪有什么患难见真情,都是大难临头各自飞。如果是原配,双方又有共同的孩子,即使砸锅卖铁,也会想办法治的。
也有朋友表示:两人本来就是搭伙过日子,有几分真心,这种情况还不走,难道真的要搭上自己的一辈子吗?
也有人建议,这种情况,直接去告遗弃,一告一个准。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老赵跟二婚妻子虽然结婚时间短,但是两人已经登记结婚,夫妻双方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老赵患病,妻子应当照顾老赵,并协助老赵治病,可对方却在老赵昏迷的第三天,收拾东西走人,并未尽到照顾和协助救治的义务。
2、赵女士作为女儿,对父亲也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老赵患病,赵女士作为女儿,对父亲也有照顾的义务,需要给父亲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让老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
目前来看,赵女士是尽到了这些义务的。
3、老赵可以要求二婚妻子支付40000元医疗费,并就后续抚养问题跟对方进行协商。
《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院判决妻子向老赵支付4万元医疗费,可对方迟迟没有支付,老赵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有相互抚养的义务,老赵患病后,生活不能自理,也没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老赵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如对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
女方如果不愿意跟老赵继续过下来,应当跟老赵协商离婚事宜,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抚养问题等方面协商一致。
夫妻之间应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方落难,另一方跑路,躲避,这种处理方式是不合适的。
对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小莉帮忙 2025年3月13日 《突发脑出血住院,二婚妻子却一走了之,还转走其一万多工钱?》
用户30xxx98
遗弃罪,可以坐牢的
用户14xxx52
半路夫妻各找各妈吗,想别人照顾一身,做梦!
年年有鱼
最毒妇人心!
用户17xxx56
一个大活人,相关的部门不可能找不到,换个方法报案,就报失踪,你看看有办法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