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多寒心呀!”河北邢台,一个大妈,她好心,把车位借给邻居,一借就是三年;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以改变很多事,比如人心。大妈的儿子要换房子,缺钱,她想着把车位卖了,补贴一下儿子,这很正常吧,人之常情。可是,邻居崔彤不干了,她觉得大妈卖车位,没跟她商量,侵犯了她的权益,还要告大妈。 想想都觉得可笑,这车位是大妈的,她想卖就卖,想给谁用就给谁用,跟崔彤有啥关系呢?崔彤不过是一个“借用者”,她有什么资格要求大妈必须先和她商量?难道用了三年,就真的把别人的东西当成自己的了?这也太不讲道理了吧。 大妈肯定很伤心,一片好心,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她大概后悔当初的善意,后悔认识了崔彤这个邻居;人与人之间,有时候真的很难相处,尤其是涉及到利益的时候,人性就暴露无遗了。 这就像你借给朋友一本书,朋友借了三年没还,现在你把书卖了,朋友反而怪你没经过他同意,这什么逻辑?书是你的,你当然有权处理,朋友有什么理由指责你? 当然,崔彤也有她的委屈,她习惯了使用这个车位,突然之间不能用了,肯定不方便;但她不能因此就道德绑架大妈,要求大妈必须为她的方便负责。 说到底,还是契约精神的缺失,如果当初大妈和崔彤签订了租赁协议,明确了使用期限和相关责任,就不会有今天的纠纷了。口头协议,终究是靠不住的,人心会变,情况也会变。 法律是冰冷的,它只讲证据,不讲人情;法院判决大妈胜诉,合情合理,但也让人感到一丝悲凉;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有时候,法律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它能维护的是权益,却无法弥补人心的裂痕。 这个事情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好心也要讲方法,善良也要有底线;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不要让自己的善意被利用,被辜负。与人方便,也要留个心眼,免得最后方便了别人,却让自己寒了心。
“这得多寒心呀!”河北邢台,一个大妈,她好心,把车位借给邻居,一借就是三年;三年
吴永轩说
2025-03-11 16: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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