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厦门,一女子在征得到丈夫的同意下,将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赠与

牧童的娱论 2025-03-10 11:47:42

2020年福建厦门,一女子在征得到丈夫的同意下,将一套价值1000多万的房子赠与了自己的弟弟。万万想不到,4年后,弟弟暗中操作,将这套房子卖了,并要求买家还清贷款。事后,他向姐姐索要1400万卖房款,被姐姐拒绝了。他认为姐姐出尔反尔,一纸诉状将姐姐、姐夫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信源:九派新闻 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手拉扯大的亲弟弟,竟然会将自己告上法庭。 张女士和弟弟张铁军相差七岁。母亲在弟弟五岁时因病去世,父亲独自一人带着他们姐弟俩生活。 父亲早出晚归,挣钱养家,照顾弟弟的责任自然落在了张女士的肩上。她不仅要完成自己的学业,还要照顾年幼的弟弟,给他做饭、洗衣,甚至在他生病时彻夜不眠地照顾。 可以说,张女士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姐姐,也是母亲。 等张铁军长大成人,张女士早已成家立业,和丈夫一起经营着一家公司,生活殷实。她始终将弟弟的事情放在心上,甚至在他考大学时,还主动资助他的学费,直到他顺利毕业参加工作。 四年前,张铁军准备结婚,可是他没有房子。女方家庭对这件事颇有微词,甚至一度想要取消婚约。 张女士得知后,心疼不已,经过与丈夫商量,她决定将自己名下一套价值一千多万的房产赠与弟弟。这套房子是她和丈夫当年买来投资的,位于市中心,地段优越,升值空间很大。 张铁军听到姐姐要把这套房子送给自己,感激涕零,连连保证一定会好好孝顺姐姐和姐夫,绝不会辜负他们的好意。 可由于当时张女士和丈夫的公司有业务需要,涉及到贷款和财务问题,所以这套房产一直没有过户,仍登记在张女士名下。 张铁军和妻子婚后搬进了这套房子,生活一度十分美满。张女士也没有过多干涉弟弟的生活,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作为姐姐的责任,看到弟弟过得幸福,她便感到满足。 然而,时间过去了四年,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情彻底打破了张女士对弟弟的信任。 一天,张女士突然接到银行的短信通知,账户上多出了一笔1400万的巨款。她一头雾水,随即接到了房产交易中心的电话,询问她是否确认收到了房款。 这时,她才得知,弟弟张铁军在未告知她的情况下,暗中操作,将这套房子卖给了别人。 由于房产证上仍是张女士的名字,房产交易中心在完成交易后,便将房款自动转入了她的账户。 张女士得知此事后震惊不已,她立即打电话给弟弟,想要问个明白。可谁知,弟弟的态度却让她更加寒心。 张铁军在电话里理直气壮地表示:“这房子本来就是你送给我的,现在卖掉了,钱当然是我的,你赶紧把这1400万转给我!” 张女士听到这番话,气得手都在发抖。 她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情绪,问道:“我当初是把房子给你住,但房产证一直在我名下,怎么能算是完全属于你呢?你卖房子为什么不提前和我商量?” 张铁军不耐烦地说道:“这房子本来就是给我的!当初你答应得好好的,现在收到了钱就想反悔?姐,你也太不讲信用了吧!” 张女士终于明白,自己一片好心,却养出了一只白眼狼。她冷静地告诉弟弟:“这笔钱是我的,我不会转给你。” 张铁军听完大怒,竟然直接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和姐夫告上了法庭,要求姐姐归还1400万的房款,并要求法院认定这套房子是他合法拥有的资产。 法庭上,张铁军的律师表示,这套房子是张女士当年承诺赠与张铁军的,而张铁军一直住在里面,并承担了房子的维修和管理费用。 因此,张铁军理应拥有房子的所有权,而张女士收了卖房款却拒不归还,属于违背承诺。 张女士的律师则反驳道:“房产证上仍是张女士的名字,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始终归张女士所有。 即便当初张女士有赠与的意思表示,但房子没有正式过户,赠与行为并未真正完成。而张铁军在未获得张女士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出售房产,已经构成了侵权。” 法官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最终作出判决:由于房产证仍登记在张女士名下,且没有正式完成赠与手续,房屋的合法产权仍属于张女士。 因此,张铁军无权索要这1400万元的房款。此外,法院还认定张铁军的行为涉及无权处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判决结果宣布的那一刻,张女士长长地叹了口气。她并不想把事情闹到这一步,毕竟是自己一手拉扯大的弟弟。 这场官司让她彻底明白,有些感情是无法用血缘维系的,真正的亲情,应该建立在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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