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女子在整理母亲遗物时,发现她曾在一家养生门店消费过,后经了解才得知,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母亲在该店充值了近70万元,而且已经消费了47万元。可母亲已经70多岁,退休工资也不高,还有认知障碍,她怎么可能舍得花这么多钱呢?女子怀疑母亲被诱骗了,就向市监局投诉,要求对方全额退款,不料门店只答应退还未消费的23万余元,另外再退2万元。
(来源:澎湃新闻)
刘女士的母亲已经70多岁了,3年前发生过一次脑梗,后又被确诊为认知障碍和睡眠障碍。
为了照顾好母亲,刘女士曾提出让母亲搬过来和自己一起住,可母亲说什么也不同意,她说她在那套老房子里住了几十年了,有感情了,舍不得搬走。
刘女士拗不过母亲,只好依了她。从此,她每天都会打个电话给母亲,有空了也会去看看母亲。
那天,刘女士照常给母亲打电话,但电话那头却没人接听,刘女士有种不祥的预感,于是便赶紧放下手头的活赶了过去,果不出所料,当她赶到时,母亲已没有了呼吸。
料理完母亲的后事,刘女士开始整理母亲的遗物,她记得母亲有几张存单放在抽屉最里面的角落里,可奇怪的是,这几张存单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某美容养生会馆的3张消费清单。
刘女士想不通,自己母亲都70多岁了,每月退休工资也就3000来块钱,还有认知障碍,怎么可能去养生会馆消费?
这时,刘女士突然想起,就在料理母亲后事期间,她无意间看到过一则关于这家养生会馆的报道。
说是有一位73岁连回家的路都不认得的老人,在养生会馆护理了一个星期,居然花费了15万多,老人女儿认为这是商家恶意诱导消费,就把此事反映到了当地市监局,后来商家全额退款了。
刘女士怀疑自己母亲也遭遇到了同样的套路,于是就投诉到了市监局。
当刘女士和市监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养生会馆了解情况时,该店负责人拿出了刘女士母亲在该店的消费记录,刘女士这才知道,原来母亲在之前一年多的时间里,在该店充值了近70万元,而卡中余额只剩下23万多。
面对眼前五花八门的消费项目,刘女士怒了,一个有认知障碍,每月工资才3000元的七旬老人,怎么可能舍得这样花钱?这明摆着就是被诱骗了,必须全额退款!
可面对质疑,该店负责人却非常淡定,称这是老人自愿的,他们并没有诱导她消费。
后经协商,他们答应把卡里的23万余元退还给刘女士,另外再退2万元,但对于这个结果,刘女士并不满意。
最后,市监局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处理刘女士的投诉。
那么,刘女士还有可能拿到全额退款吗?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刘女士母亲作为消费者,其在养生会馆消费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如果养生会馆侵害了她的这些权益,刘女士有权要求赔偿或退款。
2、按照正常思维,刘女士母亲已经70多了,退休工资并不高,还有认知障碍,这样的老人一般来说是不会自动去养生会馆消费的,因此,刘女士的怀疑也是有道理的。
就算是刘女士母亲主动去的养生会馆,那他们也应真实、全面地向她提供店内项目的有关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养生会馆为了自身利益,对刘女士母亲进行虚假宣传,并诱导其进行交易,那他们的行为就涉嫌消费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不但有权要求养生会馆全额退款,而且还可以索要3倍赔偿。
不过,由于母亲已经离世,刘女士想要拿到对方诱骗母亲的证据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对于刘女士来说,也只能耐心等待市监局的调查结果了。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