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岁盲人大爷起诉亲妹妹,要求对方退还交由其保管的30余万元!法院判了 这钱是我几十年的养老钱啊!"75岁的张大爷哽咽着说。 本应相互扶持的姐弟俩,却因为一笔30余万元的"保管费"对簿公堂。这起发生在亲姐弟之间的纠纷,不仅是一个财产争议案件,更是一个考验亲情的人性故事。 案例回顾 2020年3月,因年事已高且双目失明的张大爷(75岁)将自己的养老钱33.5万元交给妹妹李某(65岁)保管。"你是我最信任的亲人,这钱以后还要靠它养老送终。"张大爷当时这样对妹妹说。 "哥,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保管好的。"李某拍着胸脯向哥哥保证。为了慎重起见,两人还在村委会开具了一份借条,写明这笔钱属于张大爷所有,由李某代为保管。 2023年初,张大爷因身体不适住院,需要一笔医疗费。"妹妹,我需要用点钱看病,能不能先取个5万?"张大爷通过儿子给妹妹打电话。 "哥,那笔钱我已经帮你投资理财了,现在取不出来。"李某支支吾吾地回答。这个回答让张大爷心里一沉,他从未授权妹妹进行任何投资。 更令人寒心的是,当张大爷托人多次去要钱时,李某态度逐渐恶劣。"那些钱是你自愿给我的,就当是这些年我照顾你的费用!"李某的这番话彻底伤透了张大爷的心。 张大爷的儿子调查发现,李某在收到这笔钱后,先后购买了一辆轿车和一套小户型住房。"姑姑,那是我父亲的养老钱啊!"张大爷的儿子悲愤地说。 2023年5月,在村委会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张大爷在儿子的陪同下将妹妹李某告上法庭,要求归还这笔钱款及利息。 庭审中,李某辩称这些钱是哥哥赠与她的,是对她多年来照顾哥哥的补偿。但她始终拿不出任何赠与的证据,而张大爷这边却有借条为证。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原物的合同。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借条明确体现了保管关系的存在。 被告辩称是赠与关系,但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应当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存在赠与关系。 同时,法律规定保管人不得擅自使用或处分保管物。被告将保管款项用于购车购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保管款33.5万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法定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个人观点 网友@良心何在:"贪了哥哥的养老钱,还说是照顾费,这样的妹妹太让人寒心!" @情深意重:"钱财面前,连最基本的亲情都不要了,可悲!" 个人看法:莫让金钱蒙蔽了亲情的眼睛,失去的信任比损失的钱财更令人痛心。
75岁盲人大爷起诉亲妹妹,要求对方退还交由其保管的30余万元!法院判了 这钱是我
静享人生趣
2025-03-08 14: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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