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提案太棒了!每年家庭内部的暴力案件看起来不多,但其实大量存在,就是因为“没法

弘诚评你好的 2025-03-08 11:25:09

这个提案太棒了!每年家庭内部的暴力案件看起来不多,但其实大量存在,就是因为“没法管”!居委会管不了,报警也解决不了,也很难有证人(当着孩子面去殴打的可能没有那么多),但是由于家庭暴力引发的各种人身伤害、甚至致死可并不少见!这里的核心问题,就是家庭内部的冲突,尤其是夫妻间、亲子间的冲突,如何界定性质?是只要动手就有问题,还是伤到什么程度算是有问题?民警是否有权力、有依据可以处理此事?为什么在街头、餐馆、球场打架,报警后警察会管,但是关起门来夫妻之间的打架就管不了?本质上,恐怕还是人们的意识问题,总觉得夫妻间的争吵、争执、甚至动手都不能算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打孩子还能算个事?大家还都是本着想要劝解的想法,总想着如何能“和稀泥”来解决,甚至冲突伤害的事实摆在眼前也还不愿解决,即使真的快要出人命了还是有人想要和稀泥……问题的根本并不在于两人的矛盾冲突的原因究竟如何,是因为鸡毛蒜皮、小肚鸡肠、家庭琐事,还是相互辱骂攻击、言语霸凌,还是钱财纠纷,问题的关键点,应该非常明确的划分清楚——是否伤人了?!伤到什么程度?是否故意还是正当防卫?这些问题,其实应与其他一般刑事犯罪标准等同,只是可以考虑因为是家庭成员关系,需要综合考虑子女、教育等问题,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和稀泥”。但是,人身伤害的标准不应该被降低,不应该因为是夫妻、是子女所以被打了就没有事儿了!这个观念真的要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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