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在线|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的停车位归谁所有?】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我所在

依柔看趣事 2025-03-07 15:36:15

【法律顾问在线|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的停车位归谁所有 ?】

市民张先生来电咨询:

我所在小区的停车位是开发商占用小区公共道路修建的。开发商告诉业主,停车位只售不租。业主对此不满,但与开发商交涉未果。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这些停车位是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所有?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物业方面的法律问题。《民法典》第275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276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本案中,开发商修建的停车位占用的是小区的公共道路,所以应属于业主共有。而且,这也不属于建筑区划范围,开发商无权出售这些停车位。

0 阅读:0
依柔看趣事

依柔看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