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汉奸陈公博,被枪毙的现场,临刑前他对身边的狱警说道:”我有钢笔一支,是兆铭兄所赠,有一枚一等旭日大绶章,为日本天皇所赠,此两物都在我床上,要求随葬”,还没有等狱警回答,身边的法警看不下去了,催促着他赶紧“上路”。 1945年8月,日本政府即将签署无条件投降书,而陈公博则在上海暗中躲避追捕。他深知自己无法逃脱罪责,每天在城市的阴影中游走,形同过街老鼠。 9月2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投降,6天后,国民党总司令何应钦下令逮捕陈公博,要求将其押送南京。此时,日本政府已无力反抗,他们同意交出陈公博及其他汉奸。 1946年6月3日,这一天,对于曾经权倾一时的“汉奸”陈公博而言,是他最后的日子。不同于普通的刑罚执行,这次处决被严格保密,所有的细节都在背后悄然进行,甚至连执行命令的传达都显得极为隐秘。 当天清晨6时30分,南京江苏省高院的院长室里,院长孙鸿霖正接待一位来自政府的机要秘书。秘书递上了一封亲笔信,信封里密封着司法行政部长谢冠生的一份指示。 信上内容简洁而明确:“9点之前秘密执行,现场不留痕迹,10点之前安排空中摄影。”这封信的传递,标志着陈公博命运的最终定论。 陈公博此时仍未意识到自己即将走向死亡的深渊。虽然他早已收到了死刑判决书副本,但他依然寄希望于那些可能的“贵人”能够在最后一刻伸出援手。按照惯例,陈公博在监禁期间依旧过得相对安稳,依然保持着每日的练太极和读佛经的生活方式,仿佛一切如常。 就在这时,监狱的看守长叶瑞庭带着一大碗浓墨、一支大号毛笔和两条大红洒金空对联纸走了进来。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些物品摆在陈公博床前,恭敬地请求他挥毫写字。 对于这位曾经的汪伪政府“代主席”来说,这似乎是一种惯常的求字行为,许多狱中的人,包括其他汉奸和狱警,常常争相求取他的书法,认为其字迹将来可能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陈公博虽然心知自己罪恶滔天,却依然欣然应允,拿起毛笔写下了对联:“瑞庭先生属——大海有真能容之量,明月以不常满为心。” 然而,在写到“博”字的最后一点时,陈公博突然停下了笔,眉头紧锁,显得有些不安。“啊呀呀,”他自言自语,“该是‘新’字,而不是‘心’字。”他准备重写,但叶瑞庭连忙阻止了他,表面上显得恭敬,实则心中焦急,显然他知道时间紧迫,无法容忍任何拖延。 陈公博察觉到叶瑞庭的急切,心头一阵不祥的预感。叶瑞庭的言辞随即让陈公博感到不安,他清楚地听到那句“今天”之后的冷酷语气——“不,就是现在。”他意识到,所谓的“贵人”已经没有希望,死神已经逼近。 随着陈公博面色变得苍白,他的内心也在剧烈翻涌。他不由得愤怒地骂道:“叶瑞庭,你好狠的心!”然而,看守并未理会,只是从怀中取出一瓶五加皮酒,递给他,表示这是个人的“饯行”。这一时刻,陈公博明白,自己从此再无翻身之地。 大约在早晨8时半,陈公博被带到了执行现场。高院的法官李曙东依照惯例,先是例行询问了陈公博一些基本信息。面对这位曾经作威作福的汉奸,李曙东冷峻地问:“你叫什么名字?籍贯何处?今年多大岁数?” 陈公博的回答有些慌乱,然而,依然尽力保持镇定。在他心里,虽然已然感到绝望,但那份死不悔改的姿态仍在作祟。他仍然幻想着奇迹的出现,甚至在回答时主动提出自己还未写完给蒋介石的“遗书”,请求给自己一小时的时间续写。 对于这种请求,李曙东并未反驳,而是冷冷地回应:“此地有文房四宝,可否续完?”但陈公博此时已无心再写,挥手示意:“不必了,不必了。” 接下来,询问进入了财产清查的环节。李曙东问他是否有动产、不动产,陈公博愤怒地回应称“没有”,但他还是提到自己有两件物品,分别是汪精卫赠送的茶杯和日本天皇所赠的旭日大绶章。陈公博恳求这些物品能够随他一同埋葬。 之后,陈公博被带到东边的小花园,这里是执行处决的指定位置。临行前,他向检察官询问执行人,检察官指着身旁的法警。陈公博无奈地请求法警打得“好一点,不要太破相”。 然而,法警的回应并没有丝毫的同情,陈公博的话音未落,子弹已从背后射入他的头颅,结束了他这位大汉奸的生命。
蒋介石不敢动李宗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李宗仁的狡猾和机智多谋的性格让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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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Z羽
没想到他最后的遗言竟然是想“要脸”?[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15xxx20
大汉奸,该受万剐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