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召分陕石柱”——“陕西”因此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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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5:05:24
“周召分陕石柱”,现位于三门峡虢国车马坑博物馆里(三门峡文物陈列室)。
碑体四面以有机玻璃板封闭,其上竖写有“周召分陕石柱”六个大字,其下有两段横书文字。
西周初年,曾经有周公和召公(亦作“邵公”)两位大贵族“分陕而治”之事,秦汉古籍有多处明确记载。它们有更早的历史记载为其依凭。
《史记·乐书》有一段文字,涉及“周召之治”的问题,是本文引用的第一段文献。它记述的是孔子与弟子宾牟贾讨论“乐”的问题,涉及到对西周“武”舞的理解,孔子根据宾牟贾的发问谈了自己的理解。孔子的答问之词,含有对西周初年“周召分陕而治”史实的“艺术化”记载。
公元前1046年,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建立周王朝。成王时期,由于年幼,为了维护新建立的政权,方便治理和协调内部关系以三门峡的“陕”为分界线,把周的统治区域分为东西两大行政区,由周王朝的开国重臣“分陕而治”。
于是,周召二公商定,凿了一根高3.5米的石柱栽于土中,这叫“立柱为界”。《公羊传》隐公五年记载:“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
“周召之治”的基本特点:与强调武力为治的模式相对立,也就是强调“文治”,或者称之为“德治”。
“周召分陕而治”推行的时间,文献记载不同,有周武王时期和周成王时期两说。“周召分陕石柱”密封玻璃上的说明文字,采取的是成王时期之说。
石柱原立陕塬,后移至陕州北城墙上,唐人作铭于上,谓“周召分陕所立界石”,验其字,武后时所勒。今铭漫漶,字剥蚀脱落不可复识。1932年3月移至陕州民众教育馆。1957年因三门峡大坝蓄水,陕州城属淹没区,移至人民公园。1967年移至市图书馆。1977年移至文化宫。
据专家考证,此石柱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最早一块界石,“陕西”因此而得名。
三门峡文物陈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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