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位交警火了!江苏有一名女子,开了一辆100多万的保时捷,逆行占道。交警上前规

大大的瓜 2025-03-05 20:44:42

这二位交警火了!江苏有一名女子,开了一辆100多万的保时捷,逆行占道。交警上前规劝,女子不听。她觉得有钱就可以横着走,却没想到,交警警告3次后,直接将她从车里拖了出来,采取强制执行,以保障更多行人及车辆的行驶安全。围观群众见状,连连拍手,高呼:好样的!给这俩交警点赞。

有钱就可以藐视法律吗? 在江苏东海某街道,一名看上去五六十岁的女子开了一辆保时捷,在大马路上逆行占道,给来往的车里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对该条道路上行人的安全构成了威胁。 群众见状,立即报警。 交警赶到后,立刻上前逼停这辆逆行的保时捷,命令女子立马停止前行。 可没想到,女子不但不配合执法,还蛮不讲理的跟交警叫嚣:一副我爱怎么开就怎么开的样子。 女子此举,引来路上行人的围观和指责,怒骂她“为富不仁,把别人的命不当命。” 可无论群众如何指责,交警如何规劝,女子都充耳不闻,继续占道,就是不驶离。 最终,交警采取强制执行。

视频里,交警对该女子,第一次警告!女子不动。 第二次警告!女子依然不动。 第三次警告后,交警将女子从驾驶位上拖了出来,只见女子一直反抗,不配合执法。 交警让交出钥匙,女子也不肯,嘴里一直骂骂咧咧。 而这番场景,在围观群众心里却升了温度,大家纷纷为执法的两位交警拍手叫好:好样的,树立城市的形象。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看待此事?

1、保时捷女子逆行占道,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其中第6款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车辆逆行,属于危险驾驶行为,会给同道路行驶的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种人,就是为富不仁,把别人的生命不当生命,就应该被教训。

2、人民群众有有权利监督执法。 《警察法》第3条规定: 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围观群众最终给交警拍手高呼,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正义,违法人员接受法律严惩是必然的。

3、人应该知错就改,在交警第一次规劝的时候,女子就应该驶离,而不是蛮横的较劲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其中第5款规定: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做有良知的公民,社会风气才会文明。 社会文明,从来不是靠道德约束的,而是看对“恶”的惩罚到底有没有到位。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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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与夜互消长 富与贵难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