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93岁老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看所守以其因生活不能自理为由拒绝收押,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司法局回应,将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网友炸锅!(来源:潇湘晨报晨视频) 有网友表示:大爷还是大爷!都93岁了还行! 有网友表示,这样的祸害直接枪毙算了!留着也只会继续祸害别人! 还有网友表示,既然生活都不能自理,又是怎么犯的罪?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大爷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意味着什么? 具体到本案,大爷因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足以说明大爷的行为有多恶劣! 2、大爷今年93岁但并不是说作案时是93岁!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宣判一般需要经过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大爷所犯之罪的追诉期限长达20年之久。也就是说,大爷也可能是在年轻地作案。 3、生活不能自理不是必须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也不是说就自由了!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具体到本案,大爷如果生活不能自理,依法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但是最终是否对其采取监外执行,还要评估对大爷采取监外执行后,大爷还会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还应当注意的是,即便大爷最终获得监外执行并不是说就自由了! 《刑事诉讼法》第515条5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由看守所或者执行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日以内将罪犯移送社区矫正机构。 第51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经审查,确认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被监外执行的犯人需要定期报告、遵守相关规定,否则还有可能被重新收监。 4、最后、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湖南邵阳,93岁老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看所守以其因生活不能自理为由
逸兴飞扬天
2025-03-05 19: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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