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妞花是不幸的 被人贩子余华英拐卖 不幸中万幸的是 杨妞花遇到了与她产生了共情的 贵阳警察叔叔 杨妞花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 已经不在人世的时候 就开始有了想找到人贩子替父母报仇的想法 先是来到了现在的居住地报案 哪知道这里的叔叔告诉她 她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 她不甘心 她又把电话打到了贵阳警察叔叔那里 同时邮递了自己采集的证据 贵阳警察叔叔逐步梳理证据后 终于立案调查 从贵州到云南 基本锁定几个犯罪嫌疑人 经过杨妞花的指认 最终确认是曾用名“张芸”被抓获过的余华英 如果贵阳警察叔叔 也以过了追诉期为由 不给杨妞花立案 那将是 杨妞花抱憾终生 或者一直走在追查真相的路上 余华英继续穿着得体的衣服 戴着奢侈的耳环手镯 用着干净的“余华英”的身份 终生逍遥法外呢? 同一本法律条文 为什么各地方的叔叔执行差别那么大呢?法律到底是应该讲逻辑还是讲证据 这案判的太对了 错换人生二十八年
杨妞花是不幸的 被人贩子余华英拐卖 不幸中万幸的是 杨妞花遇到了与她产生了共情的
波波儿哈
2025-03-05 08: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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