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这位全国优秀法官,判案一直精准公正。之前有个保险公司赔偿案,她严格依照法律和事实,做出了维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的判决。谁能料到,当事人竟因此气急败坏,做出了极端之举,王佳佳就这样被残忍地夺走了生命,实在令人痛心疾首。 法官们审案,都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每一个判决都凝聚着他们的专业思考和心血。王佳佳身为优秀法官,肯定是一心追求公平正义,才做出这样的裁决。 从我的角度看,大家一定要有法律意识,知法懂法。要是对法官判决不认同,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上诉能让上级法院重新审查;复议可以让相关部门复查;正常上访也能反映诉求。但使用暴力绝对不行,这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会让自己陷入违法的泥沼,让矛盾进一步激化。 我们都得做守法公民,尊重法律和司法人员的辛勤付出。只有全社会都遵守法律,社会才能稳定有序地发展,每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真心希望以后再也不会出现这样令人惋惜的悲剧,让法律的尊严得以维护,让司法人员能安心履行职责 。
王佳佳法官:速断奇案,英雄不朽!
【3评论】
有梦才要去追呀!
拿钱的串子太多,把本来有理的事非得恶心成全民公愤
用户17xxx72 回复 03-04 18:27
论到鬼子,阁下这种二鬼子更加恶心人,不论是非就是想把脏水泼依法办事的法官身上,你说你不是二鬼子,我觉得你爹妈都不信
用户17xxx72 回复 03-04 18:27
台湾省投资的二鬼子
不合时宜
她得到了公正
雲隙之光
图片比文章有意境。
用户10xxx92 回复 03-04 18:02
马东[哭着笑]
用户16xxx19
舔狗
用户11xxx75
你这个小编是不是太坏了!
用户10xxx65
一审判了,你没有关系,去二审看看?
阿丁
人民是公正
用户17xxx72
2024年7月23日,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豫1103民初4222号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党志军提交了花费2899.5元购买皮衣的网购截图和破损的皮衣照片,以及花费1800元购买案涉电动自行车的手写收据、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手写证明材料等证据,要求被告方原价赔偿损失。经查,交警交通事故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证实,事故发生时党志军并未穿着其在民事诉讼中提交的网购截图中的皮衣;党志军雇主的证言及购车和修车支付凭证证实,党志军所骑电动自行车系其雇主购买,事故发生后,该车由其雇主花费75元进行了维修,且并未向党志军追偿修车费用。党志军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明皮衣受损、电动自行车无法维修的证据均系虚假证据; 根据党志军的供述,其自办理住院手续至出院,均未实际住在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现象;党志军的主治医生的证言证明,党志军入院半个月后,医院评估认为党志军已符合出院条件。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参照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相关规定,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判决并无不当。
用户10xxx94
一年能精准公正的办400多案件
用户11xxx80
呵呵哈哈呵呵哈哈哈
小鹅
拉黑
用户10xxx12
一个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了,伤情能以交警处理报告为标准吗?受什么伤交警一看能判断得准确吗?那个交警比那些医学专家还厉害,有那个受了伤的会在医院完全好了才出院的,以这两点判断伤情对吗?这么简单的问题都不明白,白痴一样发表什么言论
汐懿丶
[无奈吐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