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多手段造假,虚增6.58亿利润终获刑
芊芊看娱乐
2025-03-02 15:02:21
据最新报道,“封神”系列电影的出品公司——北京文化(股票代码:000802)所涉财务造假案已经有了法律判决。2024年1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宣判,北京文化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裁宋歌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了具体的犯罪事实。据调查,2019年期间,宋歌等人通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的手段,进行了大规模的财务造假行为。他们首先通过虚假签署《倩女幽魂》和《大宋宫词》两部影视作品的收益转让合同,以此伪造资金流水,进而虚增了上市公司的年度业务收入高达4.59亿元,并虚增利润接近2.5亿元。这一行为严重扭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误导了投资者和公众。
此外,宋歌还指使多人采取进一步的造假手段,以避免北京文化旗下子公司——由知名经纪人王京花创立的星河文化出现商誉减值的情况。他们通过伪造影视剧相关业务、品牌营销代理业务等,进一步虚增了星河文化的资产1668万余元、收入744万余元以及利润863万余元。这些虚假的财务数据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北京文化财务信息的失真,也对市场造成了更大的误导。
经过法院审理确认,上述财务造假行为最终导致了北京文化在2018年年报中虚增资产总计达到6.48亿余元,虚增利润更是高达6.58亿余元。这些虚增的利润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比例高达158%,显示出财务造假行为的严重性和恶劣影响。而宋歌等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年报的内容进行了签字确认,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次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再次提醒了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在信息披露方面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财务造假行为。对于投资者而言,这起案件也警示他们在投资决策时要更加谨慎,充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避免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同时,监管部门也应继续加强监管力度,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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