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一大爷终身未娶,无儿无女,他父母早亡,就连兄弟姐妹也都已经去世,大爷考

重瓦下庆 2025-02-28 08:53:19

北京顺义,一大爷终身未娶,无儿无女,他父母早亡,就连兄弟姐妹也都已经去世,大爷考虑到自己的养老问题,在村委的协调下,和同村一位男子签下协议,男子对老人生养死葬,老人的遗产全部留给男子,之后,大爷老宅拆迁,获得5套房产和380万现金,俩人再签了一份遗赠抚养协议, 男子照顾了大爷12年,大爷去世,法院判决,大爷遗产全归男子!网友: 好人有好报,这是应该得的!

(内容来自: 新黄河)

阮大爷去世,刘某悲痛万分,他跑前跑后,为大爷办理了后事。

他照顾阮大爷已经十几年的光景,阮大爷早就成了他的亲人,俩人之间,堪比父子。

原来,阮大爷是北京顺义村里的一位独居老人,父母走得早,留下他们兄妹几人。

他有四个哥哥,还有一个妹妹,原本他们互相依靠,可是不久之后,哥哥妹妹也先后离世。

从此以后,家里留下他孤零零一个人,阮大爷凄凉,常常会独自哭泣。

小时候家穷,阮大爷一辈子没有娶过媳妇,更是没有闺女儿子,他羡慕别人家的子孙满堂,热热闹闹,反观自己,孤家寡人。

年轻的时候,他能走能跳,体力充沛,干活种地,忙忙碌碌,也还不太感觉到孤独。

可是到了晚年,他岁数大了,腿脚不便,身体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他开始考虑自己的养老该怎么办?

随着时间的推移,阮大爷生活成了难题,他走路蹒跚,几乎不能再照顾自己。

2011年的一天,阮大爷觉得实在是难以独自支撑下去,他拿着拐杖,颤巍巍的来到了村委会,把自己的情况讲述了一遍。

村干部看他年老,满目的沧桑,佝偻的身影,心里很是难过。

他们赶紧商量给阮大爷找个依靠,他们知道,刘某一家和阮大爷关系不错,刘某善良,常常会去帮助大爷干活。

于是,村委会叫来刘某,和阮大爷坐到了一起,和他商量扶养老人的事。

刘某老实,看着阮大爷孤老,心里同情,他一口答应,愿意扶养阮大爷直至终老。

在村委会的监督下,俩人之间,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

协议里白纸黑字,刘某负责阮大爷的生养死葬,等阮大爷百年之后,他的财产就归刘某所有。

阮大爷养老有靠,放下心来,钱财都是身外之物,何况自己无儿无女。

他握着刘某的手,嘴里不停念叨着,“好,好,这下我就放心了。”

从此以后,刘某一家对阮大爷照顾得无微不至,隔三差五就给阮大爷送吃的喝的,还时常陪他聊天说话,渐渐的,阮大爷的脸上有了笑容。

到了2017年的时候,喜讯传来,阮大爷赶上了拆迁,老宅子被划进了拆迁范围。

按照政策,阮大爷分得了380多万的拆迁补偿款,还获得了5套安置房,他一夜暴富,让阮大爷有些惊喜,有些激动,甚至不知所措。

但他心里明白,这些财产都是刘某应得,毕竟他这么些年一直照顾自己。

于是,阮大爷再次和刘某签下一份协议,把财产的事儿再次明确了一下。

协议里确认了刘某对阮大爷的扶养义务,阮大爷将5套房产以及所有财产遗赠给刘某。

签完协议,阮大爷和刘某的关系更加亲密,刘某感到了阮大爷对自己的信任和爱护,阮大爷也感受到了阮某对他亲如父子。

2023年的时候,阮大爷的身体出现了危机,一天不如一天。刘某每天守在他的身边,照料他的饮食起居。

阮大爷虽然身体不好,但精神还算清醒,到了10月份的时候,他拉着刘某的手,恋恋不舍。

他一遍遍地叮嘱他说:“等我走了,你要好好生活,你就是我的孩子……”

阮大爷与世长辞,安静地离开了人世。刘某悲痛欲绝,为阮大爷送完最后一程。

他买了墓地,把阮大爷的后事办的体体面面,村里的人也都夸他有情有义。

之后他拿着各种材料和俩人签订的协议,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阮大爷的所有遗产归自己所有。

《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 自然人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阮大爷与刘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刘某承担了阮大爷的生养死葬义务,因此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这种协议确保无子女或无法依靠子女的老人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同时也保障了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阮大爷去世后,由于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应按照该协议进行,而不是按照法定继承顺序。

因此,法院判决阮大爷的全部遗产归刘某所有。

《民法典》第243条规定: 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阮大爷的老宅拆迁后获得的5套房产和380万现金属于拆迁补偿,这些财产在阮大爷与刘某的协议中被明确为遗赠给刘某的财产。

因此,这些拆迁补偿的财产归属刘某,符合民法典关于财产补偿和遗赠的规定。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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