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但可以与合法拥有住房的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住房的价值。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包括退休干部)虽不能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但可以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户的住房,城镇居民(含退休干部)想到农村生活还是有办法的。 以前因读书、参工等原因转出户口而父母仍在农村居住的(拥有合法农房),若父母健在,以父母的名义趁早对老房子进行改建或翻新,当父母过世后应该可以回去居住,估计父母名下的田地山林不能继承了。 其实要振兴乡村,应鼓励城镇居民特别是退休干部回故居养老,这样可以带乡村发展,当然绝不允许购买其他农户的农房和土地,不然少部分有钱人会拥有大量农村土地和资源,而剥夺农户拥有土地的权利。
中央一号文件颁布之后,这两天引发了大量的网友关注和讨论。特别是不允许买卖土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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